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08]20 号)文件精神,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定,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加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要优先推荐。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和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组成。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协商制定推荐实施办法。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二、推荐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关心集体,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已评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获 2 个 A 等,或 1 个 A 等 1 个 B 等),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英语 CET-4 级 65 分以上或 CET-6 级通过(对于新计分方法按该标准折算),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3 、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三、推荐方法
1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确定本学院综合排名方案,综合排名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成绩 GPA 绩点和其他综合素质能力表现。
2 、学生在学期间参加 SRT 项目并在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金善宝奖学金和邹秉文奖学金,文艺、体育方面的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及以上奖励,校级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社团干部(或明星工程)及以上奖励,课外科技活动方面的校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全国三等奖,社会工作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最高奖励或表彰等,可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能力项目纳入综合排名,在综合排名中所占权重比例不超过 30 %。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竞赛中获全国性一、二等奖(若为团体奖,个人排名须为前 3 名或前 1/2 ),或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或已发表 SCI 第二作者以上论文等,并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和推荐条件中第二条款的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4 、学校在推荐名额中确定部分名额用于兼职辅导员招聘。凡符合推荐条件、且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本校学生,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可向学校辅导员工作办公室报名应聘,学校组织辅导员考核面试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面试。面试通过者可同时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和兼职辅导员,其原则上需在兼职岗位上工作 3 年。
5 、各学院必须将确定的排名方案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和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后方可正式开始推荐免试工作。按照公布的综合排名方案对满足推荐条件并参加报名的学生进行统一推荐资格排名。
四、推荐名额
2009 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推荐免试名额共 525 名,其中须向外校推荐不少于 131 名。为了加快我校研究型大学建设,吸引优秀生源,推荐名额分配向研究生招生规模较大和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学院倾斜,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代码 | 学院名称 | 可推荐名额 | 向校内外推荐控制 |
01 | 农学院▲ | 42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70 % |
02 | 植物保护学院 | 33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70 % |
03 | 资源环境学院▲ | 30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70 % |
04 | 园艺学院▲ | 33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05 | 动物科技学院 | 16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70 % |
06 | 经济管理学院 | 56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07 | 动物医学院 | 37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08 | 食品科技学院▲ | 22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70 % |
09 | 公共管理学院▲ | 35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10 | 人文学院 | 21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11 | 理学院 | 11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70 % |
12 | 工学院 | 48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13 | 渔业学院 | 6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70 % |
14 | 信息科技学院▲ | 20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15 | 外国语学院 | 12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16 | 生命科学学院▲ | 31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70 % |
经管专业强化班 | 18 | ||
生命科学基地班 | 29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
理科基地班 | 15 | 外推不低于 25 %,内推不低于 60 % | |
国际联合培养 | 9 |
▲含 1 名兼职辅导员的推荐免试名额,此名额专用,如该学院无人应聘,可由其他学院学生来应聘,该名额相应作学院间调整。
五、工作进程
1 、 9 月 16 日前,各院均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组织推荐工作。首先根据本学院管理特点确定本学院排名方案,然后对满足上述推荐条件的学生按所分配名额进行排名推荐。
2 、 9 月 18 日,确定拟推荐学生,在学院张榜公布推荐名单 7 天。
3 、 9 月 19-30 日,推荐生与志愿学校联系,办理申请手续;报本校学生应与学院联系。学生的《成绩证明》由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统一办理。
4 、 10 月 14-15 日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对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生进行面试,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导师和录取类别。所有录取的校内、外推荐免试生均占各学院 2009 年硕士招生计划。
5 、 10 月 17 日前各推荐生将接收学校同意接收的证明书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统一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江苏省招生办下发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推荐生按规定填写《推荐免试登记表》,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六、其他事项
1 、录取的推荐生均不参加 2009 年就业。
2 、各专业必须保留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
3 、鼓励各学院积极与兄弟院校开展优秀生源交流。
4 、各学院要加强对免试生最后一学年的管理。面试合格的学生如在最后一学年表现不好或学习松懈,成绩不合要求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5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秉公办事,推荐工作小组应排除干扰,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6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解释,其中推荐方法中第 2 条内容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