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理工科专业一般不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全校定向就业考生(不含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和教育博士)报名后需经报考学院和学校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审核通过人数控制在15人左右(不含本校教职工)。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0月16日
(报名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所有考生均须网上缴费,未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报考对象
拟报考除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和教育博士外的定向就业考生。
报考前请查阅《简章》和报考学院博士招生细则。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四)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其中文科类可发表在CSSCI期刊上。
(五)符合报考学院博士招生细则中提出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定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10月18日前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到报考学院。
1.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参照《简章》外国语考核中英语免考条件提供)。
6.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以及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8.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专家须为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9.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学院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制定遴选规则,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初审通过名单,排序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并确定参加学院综合考核名单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提交的考生报考材料,拟定参加学院综合考核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在组织审定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通知)采取答辩等考核方式,遴选参加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学校资格审核和学院综合考核,具体按照《简章》和学院博士招生细则执行。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