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复试工作安排,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查询及材料打印
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可在系统内打印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费缴纳
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支付复试费(复试费80元,预计21日中午开通缴费)。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完成缴费,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者,其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三、复试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3月25日-4月2日进行,复试安排及实践考核专业信息见附件,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学院的通知。
四、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报到与复试资格审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及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打印后签名)。
(2)应届毕业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5)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