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2023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示期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
2.初审通过考生须带齐相关材料原件于2023年3月中旬至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考核,届时见相关通知。
3.请持续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yz.njnu.edu.cn/)及报考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4.联系电话:025-85891892,邮箱地址:yzb@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