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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调档及签定协议的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 /2014-06-05

 各位拟录取考生:

经初试和复试合格,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

我校须调取本人人事档案。请考生持我校《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催促速寄你的人事档案。

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

我校不调取本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保管,但需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定向就业单位及考生先行盖章、签字,我校最后盖章)。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可暂时不转,等毕业材料齐全后由毕业学校统一寄至我校,但需由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转档的证明(7月初之前转档)。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由本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公章后密封邮寄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五、拟录取考生住宿申请

请需要安排住宿的拟录取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并仔细阅读住宿申请说明,填写住宿申请。若未在指定日期前提交住宿申请,则我校不安排住宿。

六、通讯地址修改

如考生通讯地址有所变更,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进行修改(通讯地址主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以上所有工作须在420日前完成(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材料请务必用EMS快递邮寄(非民营快递公司)至或直接送至相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将视自动放弃处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我校招生系统访问地址:请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首页快速通道的招生查按钮。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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