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录取质量,切实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突出对考生工作实绩、创新能力、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现将我校2013年教育博士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且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初试英语成绩52分以上,其他语种成绩60分以上。
2.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5分之内(含5分,下同)者,必须发表二篇以上(含二篇,下同)省级期刊论文(第一作者,下同),或参加部省级科研项目(并主持子课题,含部省级,下同),或主持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研究项目,或获地市级相关奖励,或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学生工作相关实践业绩证明材料,或获厅局级(含高校)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科研奖。(本项所列成果级别分为70-79分)
3.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10分之内者,必须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申请专利被受理,或主持厅局级的科研项目(含主持部省级科研子项目),或主编一般教材,或获部省级三等及以下奖或厅局级(含高校)二等以上奖励,或获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或有比较突出的教育管理、学生工作相关实践业绩证明材料(通常指厅局级以上),或获厅局级实践相关二等以上奖励。(本项所列成果级别分为80-89分)
4.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15分之内者,必须发表一篇以上权威期刊论文,或二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一部以上专著,或主编一部以上由“人教”、“高教”出版社出版的或获教育部推荐的教材,或获专利授权或者获软件著作权,或主持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含主持国家级科研子项目),或获部省级科研相关二等以上奖励,或曾获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或有突出的教育管理/学生工作相关实践业绩证明材料(通常指省部级以上),或获部省级实践相关二等以上奖励。(本项所列成果级别分为90-100分)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