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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南京师范大学 /2014-12-09

 各位2014级研究生同学:

欢迎您来南京师范大学继续学习深造!为了使您更好地办理入学的各项手续,请仔细阅读本须知。
一、报到学院校区划分及联系电话

学院

博士报到校区及联系电话

硕士报到校区及联系电话

001 文学院

随园,025-83598492

仙林,025-85891393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随园,025-83598092

仙林,025-85891680

003 公共管理学院

仙林,025-85891675

仙林(除公共管理硕士外),025-85891675

随园(公共管理硕士),025-83598806(杨)

004 法学院

仙林,025-85898220-313

仙林,025-85898220-313

005 商学院

仙林,025-85898086

仙林(除工商管理硕士外),025-85898086

随园(工商管理硕士) ,025-83598576

006 教育科学学院

随园,025-83598197

仙林(除教育技术学专业),025-85891342

随园(教育技术学专业),025-83598197

007 外国语学院

随园,025-83598998

仙林(除翻译硕士外),025-85891343

随园(翻译硕士),025-83598998

008 社会发展学院

随园,025-83598627

仙林,025-85891039

009 数学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8782

仙林,025-85898782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仙林,025-83598305

仙林,025-83598305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1154

仙林,025-85891154

012 生命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1950

仙林,025-8589195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8272

仙林,025-85898272

014 音乐学院

随园,025-83598231

随园,025-83598231

015 体育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1416

仙林,025-85891416

016 美术学院

仙林,025-85891833

仙林,025-85891833

017 金陵女子学院

 

随园,025-83598777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紫金,025-85481041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紫金,025-85481163

020 教师教育学院

 

仙林,025-85891829

0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随园,025-83598371

随园,025-83598371

0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仙林,025-85891340

023 心理学院

随园,025-83598813

仙林,025-85891692

二、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

2014年9月6日(周六)8:00—17:00

务请各位同学准时报到,新生报到涉及各方面的协调,一般情况下请勿提前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如无不可抗拒因素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

所有新生直接到所在学院的报到地点统一报到。

随园校区:宁海路122号 前门大草坪周围。

 仙林校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学正楼和学明楼。

学正楼 东厅  文学院  社发院  强化院  教科院  金女院

学正楼 西厅  商学院  法学院  公管院  美院  外院

学明楼 东厅  物科院  生科院  化科院  新传院  地科院

学明楼 西厅  教师学院  体科院  数科院  计算机学院

     紫金校区:板仓街78号 电自学院和能源学院办公室。

3.接站安排

9月6日8:00-17:00南京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站、长途汽车东站有校车接站。新生抵宁后可乘学校接站车到校报到,上车时,须问清该车驶往校区方向。错过接站时间的新生请自行前往学校报到。

三、新生报到时需要出示和交纳以下材料

1.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请另行准备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交学院);

(3)硕士新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限2014届本科毕业生,无本科毕业证书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录取资格);
    博士新生: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限2014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既无硕士学位证书又无硕士毕业证书的2014届硕士毕业研究生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录取资格)。

2.需交纳的材料

(1)户口迁移证及社会关系表。定向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定向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详细办理情况见附件1;

(2)存款凭条。我们为每位研究生新生准备了一张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该卡用于缴费及发放奖助学金等。新生在8月20日前向学校所发银行卡上存入学费、住宿费和体检费,存款后请保留存款凭条。学校扣款后多余款项将留存在银行卡中。因各种原因未存款者,报到当天须到各校区财务处工作点缴费,在随园校区或紫金校区报到的请到财务处办公室,在仙林校区报到的请到现场财务处工作点。

四、缴费项目(学费+住宿费+体检费)

1.所有研究生须交学费。

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是国家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苏价费【2014】196号文件精神,在江苏省物价局报备批准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按下表中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专业类别

学费标准(万/生.学年)

学制

(年)

博士

硕士

学术型专业

1

0.8

3

全日制专业学位

(0451)教育博士

1.2

 

4

(0251)金融硕士

 

1

2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1

3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1

2

(0352)社会工作硕士

 

1

2

(0451)教育硕士

 

1

2

(0452)体育硕士

 

1

2

(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1

2

(0454)应用心理硕士

 

1

2

(0551)翻译硕士

 

1

2

(0552)新闻与传播硕士

 

1

2

(0651)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1

2

(0852)工程硕士

 

1

2

(0951)农业推广硕士

 

1

2

(1251)工商管理硕士

 

2.75

2.5

(1252)公共管理硕士

 

1.2

3

(1254)旅游管理硕士

 

1

2

(1351)艺术硕士

 

1.6

3

备注: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和培养质量,我校制定并出台了《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直接点击查看)、《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直接点击查看)等文件,从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

2.需住宿的新生须交住宿费,仙林住宿费为1500元/每年,随园、紫金住宿费标准根据所住宿舍不同而不同,不超过1500/每年。 

3.新生体检费为20元。

五、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新生党员必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须由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到我校(省内新生转至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外新生转至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自带,不要邮寄,入学后请到各学院党委办理接转手续;团员证须经原所在单位团委转出组织关系。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如因家庭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可以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了解相关政策请见附件2,或登录http://grad.njnu.edu.cn/jygl/bszn/2013-5/124032_770014.html查看。

2. 新生乘火车来校报到,凭《录取通知书》乘火车可享受半价待遇。

3.请在学院新生报到接待点查找本人学号并牢记,此学号为本人在校期间固定使用的学生身份号码。

4.图书借阅、体检等由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办理,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某些疾病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新生在学院新生报到接待点查找所住宿舍房号,凭缴费收据在该宿舍值班室领取钥匙。生活用品(包括被褥、凉席、脸盆等)自备。

6.所有新生(定向研究生除外)均需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和相关手续将在入学后办理。

7.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5891856、83598459;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5891892、85891893。

8. 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研究生教育管理学生助理团等学生团体是在研究生院(党工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欢迎广大研究生新同学的加入,凡有意者请关注(http://grad.njnu.edu.cn点击“教育管理”、http://www.nnugsu.com、研究生会微博:weibo.com/nnugsu),可下载招新启事及相关申请表格。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党工委)

                      二○一四年八月


附件1:

2014级研究生迁移户口须知

我省改革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凡考取我校的本省籍学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待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考取我校的外省籍学生,请询问当地的户口管理规定,是否需要办理户口迁移。

若办理户口迁移,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通知书上的姓名保持一致;如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内容有误,请当地派出所更改并加盖校对章,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户口迁移证无效。

    二、办理户口迁移时,迁移证上须注明居民身份证号码,若无号码,请当地派出所编号,否则,不能申报户口。请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实际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号码,两者要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户口迁移证为准。

    三、入学报到时,请将户口迁移证、社会关系表(附后)一起交所在学院。外地身份证在校期间可正常使用,请随身携带。

四、我校的应届毕业生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户口仍在学校,不办户口迁移。往届毕业生户口仍在我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到仙林保卫处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五、迁移地址为:南京师范大学。

六、咨询电话:保卫处 025-85898247

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一四年六月

(以下社会关系表请填写,报到时随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

................................................................................

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班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关系表

 

姓名

与学生本人的关系

住址或工作单位

 

 

 

 

 

 

 

学生本人血型________身高_________宗教信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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