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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南京师范大学 /2014-12-09

 各位2014级研究生同学:

欢迎您来南京师范大学继续学习深造!为了使您更好地办理入学的各项手续,请仔细阅读本须知。
一、报到学院校区划分及联系电话

学院

博士报到校区及联系电话

硕士报到校区及联系电话

001 文学院

随园,025-83598492

仙林,025-85891393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随园,025-83598092

仙林,025-85891680

003 公共管理学院

仙林,025-85891675

仙林(除公共管理硕士外),025-85891675

随园(公共管理硕士),025-83598806(杨)

004 法学院

仙林,025-85898220-313

仙林,025-85898220-313

005 商学院

仙林,025-85898086

仙林(除工商管理硕士外),025-85898086

随园(工商管理硕士) ,025-83598576

006 教育科学学院

随园,025-83598197

仙林(除教育技术学专业),025-85891342

随园(教育技术学专业),025-83598197

007 外国语学院

随园,025-83598998

仙林(除翻译硕士外),025-85891343

随园(翻译硕士),025-83598998

008 社会发展学院

随园,025-83598627

仙林,025-85891039

009 数学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8782

仙林,025-85898782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仙林,025-83598305

仙林,025-83598305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1154

仙林,025-85891154

012 生命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1950

仙林,025-8589195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8272

仙林,025-85898272

014 音乐学院

随园,025-83598231

随园,025-83598231

015 体育科学学院

仙林,025-85891416

仙林,025-85891416

016 美术学院

仙林,025-85891833

仙林,025-85891833

017 金陵女子学院

 

随园,025-83598777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紫金,025-85481041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紫金,025-85481163

020 教师教育学院

 

仙林,025-85891829

0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随园,025-83598371

随园,025-83598371

0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仙林,025-85891340

023 心理学院

随园,025-83598813

仙林,025-85891692

二、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

2014年9月6日(周六)8:00—17:00

务请各位同学准时报到,新生报到涉及各方面的协调,一般情况下请勿提前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如无不可抗拒因素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

所有新生直接到所在学院的报到地点统一报到。

随园校区:宁海路122号 前门大草坪周围。

 仙林校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学正楼和学明楼。

学正楼 东厅  文学院  社发院  强化院  教科院  金女院

学正楼 西厅  商学院  法学院  公管院  美院  外院

学明楼 东厅  物科院  生科院  化科院  新传院  地科院

学明楼 西厅  教师学院  体科院  数科院  计算机学院

     紫金校区板仓街78号 电自学院和能源学院办公室。

3.接站安排

9月6日8:00-17:00南京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站、长途汽车东站有校车接站。新生抵宁后可乘学校接站车到校报到,上车时,须问清该车驶往校区方向。错过接站时间的新生请自行前往学校报到。

三、新生报到时需要出示和交纳以下材料

1.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请另行准备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交学院);

(3)硕士新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限2014届本科毕业生,无本科毕业证书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录取资格);
    博士新生: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限2014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无硕士学位证书又无硕士毕业证书的2014届硕士毕业研究生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录取资格)。

2.需交纳的材料

(1)户口迁移证及社会关系表。定向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定向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详细办理情况见附件1;

(2)存款凭条。我们为每位研究生新生准备了一张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该卡用于缴费及发放奖助学金等。新生在8月20日前向学校所发银行卡上存入学费、住宿费和体检费,存款后请保留存款凭条。学校扣款后多余款项将留存在银行卡中。因各种原因未存款者,报到当天须到各校区财务处工作点缴费,在随园校区或紫金校区报到的请到财务处办公室,在仙林校区报到的请到现场财务处工作点。

四、缴费项目(学费+住宿费+体检费)

1.所有研究生须交学费

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是国家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苏价费【2014】196号文件精神,在江苏省物价局报备批准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按下表中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专业类别

学费标准(万/生.学年)

学制

(年)

博士

硕士

学术型专业

1

0.8

3

全日制专业学位

0451)教育博士

1.2

 

4

0251)金融硕士

 

1

2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1

3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1

2

0352)社会工作硕士

 

1

2

0451)教育硕士

 

1

2

0452)体育硕士

 

1

2

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1

2

0454)应用心理硕士

 

1

2

0551)翻译硕士

 

1

2

0552)新闻与传播硕士

 

1

2

0651)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1

2

0852)工程硕士

 

1

2

0951)农业推广硕士

 

1

2

1251)工商管理硕士

 

2.75

2.5

1252)公共管理硕士

 

1.2

3

1254)旅游管理硕士

 

1

2

1351)艺术硕士

 

1.6

3

备注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和培养质量,我校制定并出台了《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直接点击查看)、《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直接点击查看)等文件,从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

2.需住宿的新生须交住宿费,仙林住宿费为1500元/每年,随园、紫金住宿费标准根据所住宿舍不同而不同,不超过1500/每年 

3.新生体检费为20元。

五、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新生党员必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须由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到我校(省内新生转至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外新生转至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自带,不要邮寄,入学后请到各学院党委办理接转手续;团员证须经原所在单位团委转出组织关系。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如因家庭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可以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了解相关政策请见附件2,或登录http://grad.njnu.edu.cn/jygl/bszn/2013-5/124032_770014.html查看。

2. 新生乘火车来校报到,凭《录取通知书》乘火车可享受半价待遇。

3.请在学院新生报到接待点查找本人学号并牢记,此学号为本人在校期间固定使用的学生身份号码。

4.图书借阅、体检等由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办理,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某些疾病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新生在学院新生报到接待点查找所住宿舍房号,凭缴费收据在该宿舍值班室领取钥匙。生活用品(包括被褥、凉席、脸盆等)自备。

6.所有新生(定向研究生除外)均需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和相关手续将在入学后办理。

7.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5891856、83598459;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5891892、85891893。

8. 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研究生教育管理学生助理团等学生团体是在研究生院(党工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欢迎广大研究生新同学的加入,凡有意者请关注(http://grad.njnu.edu.cn点击“教育管理”、http://www.nnugsu.com、研究生会微博:weibo.com/nnugsu),可下载招新启事及相关申请表格。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党工委)

                      二○一四年八月


附件1:

2014级研究生迁移户口须知

我省改革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凡考取我校的本省籍学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待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考取我校的外省籍学生,请询问当地的户口管理规定,是否需要办理户口迁移。

若办理户口迁移,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通知书上的姓名保持一致;如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内容有误,请当地派出所更改并加盖校对章,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户口迁移证无效。

    二、办理户口迁移时,迁移证上须注明居民身份证号码,若无号码,请当地派出所编号,否则,不能申报户口。请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实际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号码,两者要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户口迁移证为准。

    三、入学报到时,请将户口迁移证、社会关系表(附后)一起交所在学院。外地身份证在校期间可正常使用,请随身携带。

四、我校的应届毕业生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户口仍在学校,不办户口迁移。往届毕业生户口仍在我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到仙林保卫处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五、迁移地址为:南京师范大学。

六、咨询电话:保卫处 025-85898247

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一四年六月

(以下社会关系表请填写,报到时随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

................................................................................

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班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关系表

 

姓名

与学生本人的关系

住址或工作单位

 

 

 

 

 

 

 

学生本人血型________身高_________宗教信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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