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4级研究生同学:
欢迎您来南京师范大学继续学习深造!为了使您更好地办理入学的各项手续,请仔细阅读本须知。
一、报到学院校区划分及联系电话
学院 |
博士报到校区及联系电话 |
硕士报到校区及联系电话 |
001 文学院 |
随园,025-83598492 |
仙林,025-85891393 |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
随园,025-83598092 |
仙林,025-85891680 |
003 公共管理学院 |
仙林,025-85891675 |
仙林(除公共管理硕士外),025-85891675 随园(公共管理硕士),025-83598806(杨) |
004 法学院 |
仙林,025-85898220-313 |
仙林,025-85898220-313 |
005 商学院 |
仙林,025-85898086 |
仙林(除工商管理硕士外),025-85898086 随园(工商管理硕士) ,025-83598576 |
006 教育科学学院 |
随园,025-83598197 |
仙林(除教育技术学专业),025-85891342 随园(教育技术学专业),025-83598197 |
007 外国语学院 |
随园,025-83598998 |
仙林(除翻译硕士外),025-85891343 随园(翻译硕士),025-83598998 |
008 社会发展学院 |
随园,025-83598627 |
仙林,025-85891039 |
009 数学科学学院 |
仙林,025-85898782 |
仙林,025-85898782 |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仙林,025-83598305 |
仙林,025-83598305 |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仙林,025-85891154 |
仙林,025-85891154 |
012 生命科学学院 |
仙林,025-85891950 |
仙林,025-85891950 |
013 地理科学学院 |
仙林,025-85898272 |
仙林,025-85898272 |
014 音乐学院 |
随园,025-83598231 |
随园,025-83598231 |
015 体育科学学院 |
仙林,025-85891416 |
仙林,025-85891416 |
016 美术学院 |
仙林,025-85891833 |
仙林,025-85891833 |
017 金陵女子学院 |
|
随园,025-83598777 |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
紫金,025-85481041 |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
紫金,025-85481163 |
020 教师教育学院 |
|
仙林,025-85891829 |
0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随园,025-83598371 |
随园,025-83598371 |
0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
仙林,025-85891340 |
023 心理学院 |
随园,025-83598813 |
仙林,025-85891692 |
二、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
2014年9月6日(周六)8:00—17:00
务请各位同学准时报到,新生报到涉及各方面的协调,一般情况下请勿提前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如无不可抗拒因素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
所有新生直接到所在学院的报到地点统一报到。
随园校区:宁海路122号 前门大草坪周围。
仙林校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学正楼和学明楼。
学正楼 东厅 文学院 社发院 强化院 教科院 金女院
学正楼 西厅 商学院 法学院 公管院 美院 外院
学明楼 东厅 物科院 生科院 化科院 新传院 地科院
学明楼 西厅 教师学院 体科院 数科院 计算机学院
紫金校区:板仓街78号 电自学院和能源学院办公室。
3.接站安排
9月6日8:00-17:00南京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站、长途汽车东站有校车接站。新生抵宁后可乘学校接站车到校报到,上车时,须问清该车驶往校区方向。错过接站时间的新生请自行前往学校报到。
三、新生报到时需要出示和交纳以下材料
1.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请另行准备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交学院);
(3)硕士新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限2014届本科毕业生,无本科毕业证书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录取资格);
博士新生: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限2014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既无硕士学位证书又无硕士毕业证书的2014届硕士毕业研究生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录取资格)。
2.需交纳的材料
(1)户口迁移证及社会关系表。定向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定向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详细办理情况见附件1;
(2)存款凭条。我们为每位研究生新生准备了一张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该卡用于缴费及发放奖助学金等。新生在8月20日前向学校所发银行卡上存入学费、住宿费和体检费,存款后请保留存款凭条。学校扣款后多余款项将留存在银行卡中。因各种原因未存款者,报到当天须到各校区财务处工作点缴费,在随园校区或紫金校区报到的请到财务处办公室,在仙林校区报到的请到现场财务处工作点。
四、缴费项目(学费+住宿费+体检费)
1.所有研究生须交学费。
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是国家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苏价费【2014】196号文件精神,在江苏省物价局报备批准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按下表中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专业类别 |
学费标准(万/生.学年) |
学制 (年) |
||
博士 |
硕士 |
|||
学术型专业 |
1 |
0.8 |
3 |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教育博士 |
1.2 |
|
4 |
(0251)金融硕士 |
|
1 |
2 |
|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
|
1 |
3 |
|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
|
1 |
2 |
|
(0352)社会工作硕士 |
|
1 |
2 |
|
(0451)教育硕士 |
|
1 |
2 |
|
(0452)体育硕士 |
|
1 |
2 |
|
(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
1 |
2 |
|
(0454)应用心理硕士 |
|
1 |
2 |
|
(0551)翻译硕士 |
|
1 |
2 |
|
(0552)新闻与传播硕士 |
|
1 |
2 |
|
(0651)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
|
1 |
2 |
|
(0852)工程硕士 |
|
1 |
2 |
|
(0951)农业推广硕士 |
|
1 |
2 |
|
(1251)工商管理硕士 |
|
2.75 |
2.5 |
|
(1252)公共管理硕士 |
|
1.2 |
3 |
|
(1254)旅游管理硕士 |
|
1 |
2 |
|
(1351)艺术硕士 |
|
1.6 |
3 |
备注: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和培养质量,我校制定并出台了《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直接点击查看)、《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直接点击查看)等文件,从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
2.需住宿的新生须交住宿费,仙林住宿费为1500元/每年,随园、紫金住宿费标准根据所住宿舍不同而不同,不超过1500/每年。
3.新生体检费为20元。
五、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新生党员必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须由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到我校(省内新生转至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外新生转至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自带,不要邮寄,入学后请到各学院党委办理接转手续;团员证须经原所在单位团委转出组织关系。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如因家庭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可以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了解相关政策请见附件2,或登录http://grad.njnu.edu.cn/jygl/bszn/2013-5/124032_770014.html查看。
2. 新生乘火车来校报到,凭《录取通知书》乘火车可享受半价待遇。
3.请在学院新生报到接待点查找本人学号并牢记,此学号为本人在校期间固定使用的学生身份号码。
4.图书借阅、体检等由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办理,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某些疾病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新生在学院新生报到接待点查找所住宿舍房号,凭缴费收据在该宿舍值班室领取钥匙。生活用品(包括被褥、凉席、脸盆等)自备。
6.所有新生(定向研究生除外)均需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和相关手续将在入学后办理。
7.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5891856、83598459;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5891892、85891893。
8. 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研究生教育管理学生助理团等学生团体是在研究生院(党工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欢迎广大研究生新同学的加入,凡有意者请关注(http://grad.njnu.edu.cn点击“教育管理”、http://www.nnugsu.com、研究生会微博:weibo.com/nnugsu),可下载招新启事及相关申请表格。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党工委)
二○一四年八月
附件1:
2014级研究生迁移户口须知
我省改革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凡考取我校的本省籍学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待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考取我校的外省籍学生,请询问当地的户口管理规定,是否需要办理户口迁移。
若办理户口迁移,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通知书上的姓名保持一致;如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内容有误,请当地派出所更改并加盖校对章,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户口迁移证无效。
二、办理户口迁移时,迁移证上须注明居民身份证号码,若无号码,请当地派出所编号,否则,不能申报户口。请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实际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号码,两者要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户口迁移证为准。
三、入学报到时,请将户口迁移证、社会关系表(附后)一起交所在学院。外地身份证在校期间可正常使用,请随身携带。
四、我校的应届毕业生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户口仍在学校,不办户口迁移。往届毕业生户口仍在我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到仙林保卫处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五、迁移地址为:南京师范大学。
六、咨询电话:保卫处 025-85898247
南京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一四年六月
(以下社会关系表请填写,报到时随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
................................................................................
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班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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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与学生本人的关系 |
住址或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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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血型________身高_________宗教信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