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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 /2014-12-09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加强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借助高水平的师资指导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积极鼓励研究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大力推进留学资助工作。与2014年相比,2015年各类资助项目的资助规模和资助范围都将进一步扩大,并且资助政策也有部分调整。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与研究生相关的各类项目选拔及申请受理时间大部分定于2015320开展。我校下学期将于201531开学,距离申请受理的时间很紧,因此请各培养学院务必尽早通知研究生,提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确保能赶上项目受理时间。现将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与研究生相关的选派项目、计划及办法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具体请登录以下网址查阅
http://www.csc.edu.cn/Chuguo/08c2ac5a6ff74eb2b1039ed69bdeb447.shtml
2.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请登录以下网址查阅
http://www.csc.edu.cn/Chuguo/0bb502072d1448dd9f05c43610511f2f.shtml
3.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具体内容链接将于近期发布。
4.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具体请登录以下网址查阅
http://www.csc.edu.cn/Chuguo/3529e8fd262f47079416a29276739401.shtml
 
二、特别说明
1. 201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因需要校内评审和公示,请申报该项目的研究生务必于2015323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2. 2015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报材料中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是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请认真填写,学校统一上传。
3. 2015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国内导师推荐信》是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请认真填写,学校统一上传。
4. 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从2015年起,所有的外语类人才申请的项目都归口到“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因此,我校外语专业研究生只限申请“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而不能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5. 我校鼓励艺术类研究生申报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6.
所有项目均需要学校统一办理推荐公函,并邮寄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因此,除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于2015330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老师       联系电话:85891790
 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仙林笃学楼308)。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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