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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日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 /2013-12-12

 日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50205)

 

一、培养目标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优秀学生。

(二)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该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创业精神。掌握第二外语(英语);能够胜任日语语言文学方面的高等师资和专门研究等工作。

(三)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学制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一般不超过五年。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

总学分为34个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4个学分。

三、培养方式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旨在提升他们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他们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以拓宽他们的学术视野。

(一)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于第二学期结束前,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导师。确定导师后,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课程学习与研究计划,包括文献阅读、文献综述、社会调查、实验研究、论文撰写、教学实践等内容。课程学习与研究计划原则上须在第三学期初完成。

(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相关研究方向的文献阅读综述报告,系统分析相关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

(三)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应注重自主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导师可通过案例分析、社会调查、方案设计、研究报告等多种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四)导师对研究生论文的指导应侧重培养他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通过指导学生制订论文研究计划,引导他们尽早进入论文研究状态。

(五)导师应注重培养学生关注实践、立足实践的能力,并将这种实践能力的培养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四、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

学期

备注

公共

学位课

00012006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1

 

000110049

自然辨证法

1

2

2选1

000110050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2

10319A3201-08[1]

第二外国语

4

1、2

 

基础理论学

位课

050205B301

外国语言文学方法论(上)

2

1

 

050205B302

外国语言文学方法论(下)

2

2

 

050205B303

当代西方美学

2

2

 

050205B304

普通语言学

2

1

 

050205B305

欧洲文学史

2

1

 

专业基础学

位课

050205C301

日语高级写作

2

2

 

050205C302

日语高级阅读

2

2/4

 

050205C303

日本文化论

2

1/3

 

050205C304

日语翻译学

2

2/4

 

选修课

050205D301

日语语言学概论

2

1/3

语言学

050205D302

日语语言学专题研究

2

1/3

语言学

050205D303

日语语法学研究

2

2/4

语言学

050205D304

日语词汇学研究

2

1/3

语言学

050205D305

比较文学原理

2

3

文学

050205D306

日本近代文学研究

2

1/3

文学

050205D307

日本现代文学研究

2

2/4

文学

050205D308

日本文学通史

2

1/3

文学

050205D309

日本女作家研究

2

2/4

文学

050205D310

日本文学专题研究

2

2/4

文学

050205D311

语言哲学

2

2

 

学科

补修课

0511150

日汉翻译

\

1

 

0511148

日语写作

2

 

科研

训练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

3

 

实践环节

1

4、5

 

注[1]:第二外国语涉及的语种有:日语、法语、英语、俄语、德语、意大利语、韩语和西班牙语。其课程编号依次为10319A3201至10319A3208,如:英语为10319A3203。

五、课程学习

(一)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4个学分,课程学习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学位课程考核采用考试的方式;非学位课程考核采用考试或考查的方式。考试或考查成绩达到60分算合格。学位课程至多有一门为不合格,参加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阶段。

(三)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除了进行正常的课程学习之外,还须参加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形式可以是教学实习、社会调查,管理、科研、开发等活动,或者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的实践活动计1学分,最迟于第五学期完成。

(四)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经导师和专家组审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六、学位论文

(一)选题和开题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并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第三学期末制定出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同意后开展该课题的有关研究工作。在对课题进行初步研究后,撰写学位论文研究的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课题的创新性;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果。开题报告安排在第四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要在学科研究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导师指导小组评议。论文选题一经评议确定后,一般不得任意更改,因特殊情况更改选题者,仍需再经过开题报告和评议通过的程序。

(二)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已经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的格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低于3万字。

(三)学位论文的审查与答辩

本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须经过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和完成情况审查;三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

本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随机抽检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学完全部计划中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中期筛选合格,并完成实践任务,获得全部规定学分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论文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由学院对论文组织评阅与答辩。学位论文的审议与答辩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全部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具体详见《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附:文献阅读书目和期刊目录

序号

著作或期刊的名称

作者或出版者

备注

1

《日语概说》

皮细庚著,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2

《日语词义辨析》

吴云珠等,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3

《日语近义语法辨析》

胡欣等著,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4

《日本文化概论》

韩立红著,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5

《日语句法及其意义》

(日)寺村秀夫著,日本:日本秀英出版社,1996

 

6

《日本女作家研究》

季爱琴著,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7

《日本文学史》

叶渭渠著,北京:昆仑出版社,2004年

 

8

《日本近代文学史话》

(日)中村新太郎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9

《日本现代主义的比较文学研究》

(日)千叶宣一, 北京:中国社科院出版,1997

 

10

《人物日本の女性史》

元地文子监修,上海:集英社,1978

 

11

《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

(日)柄谷行人著,上海:三联书店,2003

 

12

《女性文学を学ぶ人のために》

渡边淳子著,日本世界思想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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