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定于3月19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登陆http://202.195.176.49/gmis/zs/ssfsmdcx.aspx查询。
2. 我校将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请在复试名单之内的考生须在3月17日中午12:00之前登陆http://202.195.176.49/gmis/zs/ssfsmdcx.aspx进行网上确认,并于3月19日上午按时到我校五台校区报到参加复试。
3. 不在复试名单之列的上线考生可以进行调剂,可以在校内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调剂(见我院有关调剂通知,近期会发布),亦可以和其他招生单位联系调剂。
4. 进入复试名单考生请在3月19日之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平台将于3月16日中午12:00开放,2015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说明.doc),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3日
附:复试须知
一、复试的内容、要求及方式
复试共计5部分:
(1) 英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 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
(3) 专业技能笔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
(4)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说明: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和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实验技能笔试,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 临床(口腔)技能笔试,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护理技能笔试。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及公共卫生专业学位考生 须参加相应专业技能笔试。公共管理专业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5) 各专业面试:包括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思维能力、临床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另外: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每个考生选考两门科目(只能选择与自已所报专业不同的科目,并在报到时将所选科目报研招办审核)。
以下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参加加试:
1) 专科生: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15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
2) 本科结业考生。
二、录取标准
1.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其中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成绩10%、听力成绩5%、专业外语成绩5%、专业技能笔试成绩5%、专业面试成绩25%。
2.录取成绩=初试总分×0.1+专业课成绩×0.1+英语听力成绩×0.05+专业外语成绩×0.05+实验/临床/专业技能成绩×0.05+面试成绩×0.25。
三、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3月19日 上午9:00-12:00(同等学力考生在10:00之前报到);
2.报到地点: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地址:汉中路140号)先知楼一楼大厅
(南京(南)站交通指南:乘地铁一号(南延)线至新街口站下转乘二号线至上海路站下);
3.复试费用:80元/生;
参加复试考生必须登陆网络支付平台(南京医科大学缴费系统:http://pay.njmu.edu.cn/payment/)缴纳80元复试费,不接收现场缴费,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说明: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缴费系统:用户名是准考证号,初始密码是出生日期(如如:1980年1月23日即为19800123)。已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退回复试费。支付时间:3月14日零点起-3月19日24时止。
4.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1) 初试时的准考证;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录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特别提示:部分考生因报考执业医师,本科毕业证书被卫生部门扣留审核,无法提供原件,须携带相关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 ),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认证不成功者,则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5.复试安排:
3月19日 下午 2:00-5:00 同等学力加试 地点:报到时通知
3月19日 晚上17:30开始,进行英语听力测试及相关专业笔试,需带2B铅笔及橡皮,地点:见报到现场及研招办橱窗,具体安排如下:
17:30-17:50 公共英语听力
17:50-18:20 专业外语笔试
18:30-19:00 专业技能笔试
19:10-20:40 专业课笔试
3月21-23日各专业进行综合面试 地点:2015硕士一志愿复试各专业综合面试安排.xls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一般按专业招生人数1:1.5确定复试名单,过线考生按总分进行排名。
2.我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都为3年。
3.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上的最新通知和相关信息,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6862689;各院系咨询电话:http://yjszs.njmu.edu.cn/s/9/t/10/p/31/c/316/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