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约为13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招生名额在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再做安排。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有三种选拔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统一入学考试。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名额将视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选拔结果而定。考生网上报名考试前须与拟选报导师或相关学院院办负责招生的老师及时沟通,以获知是否有统考招生名额。
二、入学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①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报考时须已取得硕士学位。
③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定书方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2017年12月1日至31日,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版块—“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证件照)和网上缴费(240元),并请牢记用户名、报名号和密码。
特别提醒:报名后请立即下载打印下列资料(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①《报名登记表》1份;②《专家推荐书》2份,分别由2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8年3月9日
2.地点:南京林业大学老图书馆三楼315会议室
3.领取准考证时出示以下证件及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复试安排
1.初试科目:①英语;②业务课一;③业务课二。详见《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地点:南京林业大学第五教学楼
4.复试:复试一般在初试后由报考院系、学科自行组织,复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供复试小组考核科研能力。
三、录取
1.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习方式。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接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凡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在校学习。
3.报考类别。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即须将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以定向方式录取的,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4.各学科专业录取定向类别考生的比例,原则上管理类不高于录取总数的15%,其它各学科除校内教师外不再招收外单位定向考生。
四、学制与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五、奖、助学金
1.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不限名额,一等奖100000元,二等奖50000元),每年评审1次,不限名额和奖励次数,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获得;
2.学校针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1)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14000元和国家助学金13500元;(2)其它学年学业奖学金通过评定发放,奖金分别为18000元(20%)、14800元(50%)和10000(30%),国家助学金13500元保持不变;
3.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
4.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还可以申请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
5.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非定向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导师给予所指导博士生的助研津贴发放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5000元。
6.学校每年将投入一定经费,作为博士生勤工助学基金。面向博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
7.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在校学习期间因其家庭或本人遭遇特殊灾害或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疾病等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采取综合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具体内容详见《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其它
1.考生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报名登记表》上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一旦录取,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签协议(定向生)造成的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仔细确认信息后再提交,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修改信息。
3.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4.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电话:(025)85427772 (025)85427119
E-mail:grad2@n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