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原则上为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后续发布的通知。
5月7日起,考生可登陆“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已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一、确认复试科目
考生须登陆“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确认复试科目。
二、确认联系方式
认真核对本人手机号(为确保能够及时获取我校及学院发送的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号码畅通)和通信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必须修改为确定收取的精确地址,预计7月寄发),如以上信息与网报期间不同请务必登陆“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进行修改。
三、支付复试费
5月11日-5月14日,考生必须登陆我校网络支付平台pay.njfu.edu.cn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四、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5月14日前,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上传以下电子材料,具体方式由学院通知。(扫描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M,扫描文档按序排号):
1. 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附件1,本人手写签名);
2. 本人准考证;
3.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 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5. 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请辅导员帮忙);
6. 反映本人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竞赛、论文等,具体见学院相关要求);
7.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照片。
五、心理测试
请考生于5月11日-5月13日期间登陆“南京林业大学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登录系统后,请在1小时内一次性完成心理测试(超出时间则测试结果无效)。
电脑端测试网址:http://www.psy.com.cn/school/new/index.asp?u=60675
登录账号:身份证号码
登录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操作说明:登入测试系统后,请点击页面左侧“心理测评中心——心理普查”,请先按照要求如实完善个人资料(注:不要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之后,依次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你了解自己吗?》成人版。
手机端微信测试方式:
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林心理”,关注公众号。点击“心理测试”,进入登录界面。登录信息同上述网页版。登录成功后,首先如实完善个人资料,然后依次完成两个量表。
六、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物品及环境要求
为保证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考生须根据相关学院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复试环境,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并按学院通知要求提前进行测试。
(一)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需准备的相关用品
1.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 报考院系要求准备的考试用品。
(二)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1. 环境要求: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报考学院要求以外的物品,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2. 网络及设备要求:良好稳定的网络,建议有线网络、Wi-Fi、4G中至少准备2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有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1部智能手机。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 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我校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要使用美颜功能,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及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4. 纪律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
5. 其他: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须及时与学院沟通联系,以便学院协助解决。
七、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录取资格无效,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 远程复试如遇网络卡顿或者特殊情况断网者请及时接听电话,我校复试小组会有专人进行联系,问清情况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暂缓复试或者安排再次复试,在此期间请考生不要焦急,根据指示做好相关动作。
八、联系方式
1.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5-85427119
2. 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