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 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选拔出德才兼备、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 作采用学校统一领导、学院具体实施、学科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伟庆;组员:管国锋、王艳、季明等,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各招生学院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副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 人担任,成员中应包括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并配备秘书一名。学院招生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复试专家小组和命题专家小组。复试人数多的学院可组建若干个复试 专家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有条件的学院可邀请校外合作企业的专家加入)。学院 招生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人员组成名单必须以学院文件形式按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工作职责
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标准和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 开。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 取。学院招生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招生小组须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于复试前一周公示,并在规定 时间内,严格按照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建议录取人员名单。学院招生小组应组织复试笔试科目试卷的命题工作(试卷在未启 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负责组建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专家小组(3人以上),并与命题小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试卷命题完成后由命题组长直接交至录取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学院招生小组要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学院招生小组要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较大的问题要及时 上报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解决好有关事宜。
二、关于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并结合相关学院(专业领域)的报考生源、上线生源以及复试情况,由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招生计划分配并下达到相关学院。
我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当年GCT总成绩不低于172分(总成绩30%百分位以上)的考生。
三、复试工作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包括综合考察、口试)等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150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 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在复试环节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强调理论性 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注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职业意识和职业素养,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突出实践的复试方式。加强诚信评 判。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加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四、录取工作
学院招生小组根据考生的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择优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实行招生全程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主要有:复试基本程序、内容和规定,复试名单,考生GCT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排 名,拟录取名单等,充分发挥社会和师生的监督作用。学院在公示相关信息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维护考生隐私权的关系。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相关 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录取时间及安排
具体时间及安排请登录研究生网站http:// gra.njtech.edu.cn上查看《南京工业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公告》。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复试工作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要在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相关学院招生 小组要加强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 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
1、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GCT成绩占位在30%(172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2、对于不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58139069(校纪委)、58139194(研招办)。邮箱:jubao@njtech.edu.cn, yzb@njtech.edu.cn
4、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