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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20207)

南京财经大学 /2013-12-24

 南京财经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20207)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2.系统掌握劳动经济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国内外劳动经济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能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要求,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手段,研究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学习和工作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A.劳动经济理论与政策

B.社会保障

C.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三、学习年制

标准学习年制为二年半。

四、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先接受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的学习。

2.第一学期的期中进行师生互选,确定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导师确定后即制定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在征得硕士研究生的同意后执行。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须报学校研究生处和所在学院(所)备案。导师负责硕士研究生的全部培养工作。

3.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是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重点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每位硕士研究生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想法。硕士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造性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本专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应用性,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五、教学基本环节设置及学分要求

1.公共基础课、学位课,每位硕士研究生必修且须修满学分。

2.专业选修课,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

3.学术活动1学分。

4.社会实践1学分。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实践。

5.学位论文6学分。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

6.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不计学分。

六、考核方式

1.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的考核以笔试为主。

2.专业选修课的考核以课程研究报告为主,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

3.在第三学期末,由导师和所在学院(所)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考核小组应以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做出评价。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要求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一个具有一定难度的应用型研究或实际管理课题,侧重于对研究生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鼓励研究生选择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作为选题,突出学位论文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初,由各学院(所)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在其导师的指导下,拟订学位论文完成计划并撰写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要对论题有较系统、全面的把握,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一般在3万字以上。

八、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附件:

劳动经济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教学基本环节设置

类 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 期

开课单位

必 修 课

公共基础课

10611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4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61100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7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511004

综合英语(Ⅰ、Ⅱ)

102

4

 

 

 

外语学院

10511003

英语听说(Ⅰ、Ⅱ)

68

2

 

 

 

外语学院

 

 

 

 

 

 

 

 

 

 

学位课

10112024

中级微观经济学

51

3

 

 

 

 

经济学院

10112022

中级宏观经济学

51

3

 

 

 

 

经济学院

10112023

中级计量经济学

51

3

 

 

 

 

经济学院

10112003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34

2

 

 

 

 

经济学院

10112019

新制度经济学

34

2

 

 

 

 

经济学院

10242004

劳动经济理论

34

2

 

 

 

 

公共管理学院

10222006

人力资源管理

51

3

 

 

 

 

工商管理学院

10242005

微观经济计量方法与运用

34

2

 

 

 

 

公共管理学院

 

 

 

 

 

 

 

 

 

 

选 修 课

专业选修课

10243006

劳动就业政策与实践

34

2

 

 

 

 

公共管理学院

10243005

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专题

34

2

 

 

 

 

公共管理学院

10243003

工资理论与薪酬管理前沿

34

2

 

 

 

 

公共管理学院

10243009

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34

2

 

 

 

 

公共管理学院

10243010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34

2

 

 

 

 

公共管理学院

10243008

社会保险基金核算

34

2

 

 

 

 

公共管理学院

10243007

人事经济学

34

2

 

 

 

 

公共管理学院

10223024

组织岗位设计与绩效管理

34

2

 

 

 

 

工商管理学院

10143011

经济学研究方法论

17

1

 

 

 

 

国际经贸学院

 

 

 

 

 

 

 

 

 

 

 

 

 

 

 

 

 

 

 

 

学术活动

 

 

1

 

 

 

 

 

 

社会实践

 

 

1

 

 

 

 

 

 

学位论文

 

 

6

 

 

 

 

 

 

毕业应修总学分

 

 

46

 

 

 

 

 

 

备注

1、补修课程:计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学。

注:1、研究生可选修全校各学科、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和学位课,考核成绩合格,计入本人选修课学分。2、在本科没有系统学习过指定补修课程的(以成绩单为准)研究生,必须补修指定的补修课程,同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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