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雄
副组长:王正伦 李江
成员:陈海波、殷光、沈鹤军、袁野、孙飙、吴晓红、于翠兰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的全面领导、决策和协调工作;考试过程中巡考并对考试组织和落实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作出处理。
二、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复试工作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品德等综合素质,为学院的研究生培养选拔出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应量化,技能测试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级结果。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录取规模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院2014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各学科和生源情况,确定各学科的录取规模(见附件1)。
四、复试工作
1、复试资格基本线
凡达到国家A类体育学初试分数线:总分(265)、政治英语(34)、专业课(102)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 另通过研招网调剂,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并接受的考生也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
2、复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及监督
复试工作的组织及指导由研究生部负责,监督工作由院纪委监察处负责。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办法要求,组成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科复试工作具体事项的决策,并组织、指导及协调本学科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由学科负责人担任。
3、复试内容
(1)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对经审查不具备教育部和我院规定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2)政治审查。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信念、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2)须由考生毕业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政审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研究生部组织各培养单位命题。统一闭卷考试,单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参加复试科目专业笔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英语复试。英语复试为听说能力测试,由研究生部组织。英语听说能力是复试工作中必不可缺的重要内容,其成绩必须量化,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听力和口语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参加英语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复试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业面试。按招生的体育学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导师组成专业面试小组,考生和导师现场抽签分组完成面试,由研究生部牵头组成。
具体要求:
①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应少于15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于专业面试前现场抽签确定;
③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由研究生部确定,并于专业面试抽签分组后给各面试小组负责人;
④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⑤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⑥每个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记录形式为录音和录像),并于复试工作结束后立即报研究生部备案;
⑦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4)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5)特长与兴趣;6)身心健康状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不参加专业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面试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技能测试。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和专业学位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领域的考生须进行运动专项基本技能的测试。
(7)体格检查。由院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成绩计算办法
全体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由研究生部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全体拟录取名单,于正式录取前在研究生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1)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和,其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的计算
①“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和专业学位竞赛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以上复试科目成绩各计100分,总计300分。
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40%。
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和专业学位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领域的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和英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以上复试科目成绩各计100分,总计400分。
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40%。
五、违规处理
参加本次复试的全体考生以及复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复试工作过程中违反院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本次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施行)执行。
本次复试工作过程所发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六、录取工作
1、正常录取
(1)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综合评定,并结合考生平时成绩和现有成就、发展潜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复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4)总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高者为先,复试成绩仍然相同者以初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均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面试与档案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研究生复试身体检查一般按国家教育部有关高校本科生入学体检标准执行。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身体检查由我院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校内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报考学术型且总分上线的考生将综合本人意愿及成绩排名调剂录取到专业学位。
(2)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①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将调剂申请表送院研究生部。
②接收学科可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标准。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录取时应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为不影响正常录取秩序,校内调剂工作应严格按照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3.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
从校外调剂录取原则上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才能进行。拟调剂录取的校外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a)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b)初试成绩满足我院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c)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从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为:
①院研究生部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并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院研究生部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②院研究生部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要求同校内调剂。复试结束后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经复审后,将结果在网上公示。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院研究生部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些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待定)
1、复试工作时间表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负责单位 |
地点 |
备注 |
4月11日 星期五 |
8:30-16:30 |
考生报到 |
研究生部 |
院图书馆大厅 |
资格审查 |
18:30-20:30 |
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部 |
教学实验楼阶一、二、三教室 |
具体考场安排见教学楼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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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星期六 |
8:30-16:30 |
面试技能测试 |
1、体育系 2、运动健康科学系 3、运动系 4、民族传统与表演系 |
见下表 |
专业理论、综合素质、创新精神与能力 |
18:00-21:00 |
英语测试 |
外语教研室 |
教学实验楼五楼语音教室 |
口语、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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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星期日 |
7:30-9:30 |
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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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
空腹 |
2、面试、技能测试地点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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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面试 |
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竞赛组织(专业学位) 社会体育指导(专业学位) |
4月12日 星期六 8:30-12:00 |
教学实验楼1401-1404 |
侯考室:1404 准备室:1403 测试室:1401、1402 |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
4月12日 星期六 8:30-12:00 |
教学实验楼实验室 |
侯考室:1404 准备室:1403 测试室:实验室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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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 体育教学(专业学位) 运动训练(专业学位) |
4月12日 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教学实验楼1301-1306 |
侯考室:1305 准备室:1304 测试室:1301 |
||
4月12日 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教学实验楼1301-1306 |
侯考室:1305 准备室:1304 测试室:1302 |
|||
4月12日 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教学实验楼1301-1306 |
侯考室:1305 准备室:1304 测试室: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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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篮球、排球、足球 |
4月12日 星期六 上午8:30- |
体育馆 中央田径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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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美操、体操、体育舞蹈、武术 |
4月12日 星期六 上午8:30- |
健美操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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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田径、游泳 |
4月12日 星期六 下午13:30- |
中央田径场 花样游泳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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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
4月12日 星期六 下午13:30- |
北乒羽馆 教学网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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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以及专业学位的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方向均要进行专项技能测试,人数较多,所以面试和技能测试分上、下午进行。上午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下午参加面试,上午面试的考生,下午参加技能测试。
3、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4月18日—4月20日笔试评卷;面试;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
4月20日—4月22日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报送拟录取库;
4月22日—25日院研究生部审核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招办;
6月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 加强领导,严格程序,促进公平
1、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纪检、督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实行信息及时公布制度。
4、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本文件由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4755772 办公地点:图书馆三楼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84755159
附:1、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2、思想政治考核表
3、校内调剂申请表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1:
南京体育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硕士总规模 |
硕士国家计划 |
硕士单考计划 |
硕士推免生 |
硕士农村师资 |
硕士强军计划 |
硕士援藏计划 |
10330 |
南京体育学院 |
040301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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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0 |
南京体育学院 |
040302 |
运动人体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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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0 |
南京体育学院 |
040303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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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0 |
南京体育学院 |
040304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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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0 |
南京体育学院 |
045201 |
体育教学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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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0 |
南京体育学院 |
045202 |
运动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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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30 |
南京体育学院 |
045203 |
竞赛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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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0 |
南京体育学院 |
045204 |
社会体育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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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南京体育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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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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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学习或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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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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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考核意见 |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单位人事(院系)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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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应届毕业生请所在院系填写此表并盖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请考生将此表于复试报到时交于我部。
地址:210014 南京市灵谷寺路8号 南京体育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附3:
2014年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
考生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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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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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考 专业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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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调剂 |
研究生类型 |
专业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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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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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 |
政治 |
|
外语 |
|
业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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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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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剂理由 |
联系方式: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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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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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第一志愿报考南京体育学院且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方可填写此表。
2.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填写此表。
3.每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入一个专业。
4.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
5.关于此申请表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