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首先到研究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3、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须提供运动成绩证书、国家级教练证书和国际级裁判证书原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分数线
(一)确定复试分数线原则
1、按1:1.2比例确定各类考生复试人数。
2、符合《关于调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招收办法的通知》(体教指委[2007]6号)文件要求,且未达到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比例不超过总招生指标的20%。
(二)各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1、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为71分;
2、符合《关于调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招收办法的通知》(体教指委[2007]6号)文件要求的运动员复试分数线为51分。
三、复试时间安排
2013年1月22日8:00-17:30,考生报到和资格审查,地点:南京体育学院图书馆一楼大厅。
2013年1月22日19:00—21:00 政治考试
2013年1月23日全天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四、复试形式
(一)政治: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开卷。
(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口试。
(三)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专业领域测试专业技能,社会体育指导专业和竞赛组织与管理领域笔试)
五、复试内容和程序
(一)政治
主要考察内容:2012年1-12月国内外时事政治以及近年来国内形势与政策。
(二)专业知识考试
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基本职业素质、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根据专业领域分组,每组由本专业领域3-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按顺序当场抽题,每考生口头回答问题时间限定在20分钟以内。专家当场打分。
(三)专业技能测试
1、普通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办法
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专业领域:根据考生专项分成若干考核小组。每个专项安排主要技战术测试内容以考核考生专项水平,考核专家当场打分。
社会体育指导和竞赛组织与管理专业领域:通过笔试考察考生专业技能。
2、符合体教指委[2007]6号文件要求的运动员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六、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00/150)60%+(复试总成绩×100/300)40%。复试总成绩=政治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考生在复试中有一科不及格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三)录取专科学历考生人数不超过我院今年招生指标的10%。
(四)普通考生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未达到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总数不超过我院今年招生指标的20%。
七、其它
符合复试条件的所有考生请在2013年1月12-20日8:00-17:30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进行确认,并告知复试中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联系人:孙国友、韩燕成
联系电话:025- 84755173、84755771
通讯地址:南京市灵谷寺路8号 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部2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