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申请人应为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习成绩优秀。
二、申请材料
1 、个人简历(含基本情况、专业、学习和科研、特长、获奖、技能、担任职务、联系方式等)。
2 、申请人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得本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证明。
3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 、学校院系推荐意见,说明所在院系、专业排名情况等。
5 、在学期间所获各种奖励证书、技能证书、国家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证书的复印件。
6 、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三、工作程序
1 、申请人查询我所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学习专业,提出申请并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2 、我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3 、初审通过后,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体检,择优录取,确定拟接收人员名单。
4 、我所组织人事处发拟接收函。
5 、收到接收函的同学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加盖公章),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报名完毕后,将报名材料交寄到我所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6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