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规模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8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考试科目,根据专业目录备注栏要求,选定课程并填写。
3. 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
网上报名:2010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2010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有关报考事宜可向有关地市级招办和高校设置的报考点咨询,也可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联系电话:025-85828129、85828162。
五、考试时间
1. 初试日期:2011年1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 复试时间: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院网站(http://www.nhri.cn)研究生教育专栏公布。
六、录取和学制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本科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学制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延长1年。
七、学习期间待遇
我院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设有5700平方米的研究生教育中心,有充足的培养经费,对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硕士生一律免收三年学费,提供免费住宿(两人一间,公寓式宿舍)和优厚的助学金。在学期间,我院为硕士生设立经费达1万元的研究基金,专门用于撰写学位论文,导师根据硕士生承担的助研工作提供有一定的助研津贴,学习成绩优秀者还可获得张光斗奖学金、潘家铮奖学金、我院设置的奖学金等奖励。
八、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实行“双向选择”。成绩优秀、表现突出者,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我院可优先选聘留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