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子器件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所制订下列关于招收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指导思想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我所成立由主管所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本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同时负责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比例:
我所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5。
2、初试分数要求:
政治与英语一不低于40分,数学一不低于8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且总分不低于300分。
3、复试内容:
笔试科目:
模拟电子线路
面试:
英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等。
四、复试时间:
3月1日-3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录取
1、我所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及思想道德表现择优录取。
2、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3、复试成绩中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项
1、体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要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
2、调剂:因我所今年生源不足,接收考生调剂。
3、我所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复试,不再寄送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