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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子器件研究所2013年硕士复试实施细则及方案

南京电子器件研究所 /2014-01-22

 南京电子器件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及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要求、规定,我所制订下列关于招收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指导思想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我所成立由主管所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本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同时负责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复试实施办法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科目:
半导体集成电路或电路(数电和模电),任选一门
3、面试内容:
英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
面试和笔试各占50%。
复试方法: 
1、考生资格审查。对参加我所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毕业证等证件。
2、专业课考试。一门半导体集成电路原理,一门电路(数电和模电),从中任抽取一门进行考试。
3、外语听力、口语。由于复试人数比较少,我所又是工科院所,所以我们请所外办的老师直接跟考生用英语进行交流。
4、综合考察。请我所领导及多年从事相关专业的教授对考生进行多对一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综合素质及学习态度还有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录取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我所将尽快组织教师阅卷、核算成绩并产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及时在我所网站公布。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要在复试期间在我所参加体检。
2、调剂:因我所今年生源不足,接收考生调剂。
3、复试分数线:英语、政治40分,数一、专业课80分。
4、我所的复试方案会在复试前及时公布并报考试院备案,复试的整个过程都由我所的纪检审办公室人员参与,电话:025-86858067。
5、我以所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复试,不再寄送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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