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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学院13年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相关事项

南京审计学院 /2014-02-06

 各位拟录取考生:
南京审计学院欢迎你们!
南京审计学院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已经公布,我校将在2013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根据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与相关考生签订协议书
  根据规定,自筹经费研究生和委托培养研究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话通知)与我校签订相应协议。相关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待2013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结束,正式批准录取后协议生效。

二、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待教育部完成拟录取检查并返回正式录取名单后,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及时关注。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
  正式录取名单公布后,本校考生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到我校研究生处研招办(浦口校区敏行楼509)领取录取通知书,他人不得代领。具体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校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由我校研究生处根据考生签字确认的地址统一寄发,具体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届时请注意查收。如有地址变更,需在5月20日前传真至我校研究生处。
 
四、商调考生人事档案
  录取为非定向(公费)和自筹经费类别的考生按规定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1.人事档案在我校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生),由我校研究生处统一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档案调取事宜,不再向考生本人寄发调档函。
2. 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应届考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由我校研究生处根据考生签字确认的地址统一寄发给考生,考生凭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取事宜。
3. 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往届考生,调档函将根据考生签名确认的地址寄发给考生,考生凭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取事宜,并在6月10日前寄至我校。我校接收到考生档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 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请将所有档案一次性以“机要”件寄到我校研究生处。

五、户口与党、团组织关系
  入学报到后,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迁至我校。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开学时自带户口迁移证到我校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考生开学时需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我校。组织关系在外省的考生,介绍信题头为“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关系在省内的考生,介绍信题头为“南京审计学院党委组织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25-58318146
联系人:翟老师、陈老师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 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处研招办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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