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
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复试分数线。资格线为:初试外语成绩工科不低于60分,医科不低于75分,专业基础课成绩工科和基础医学不低于90分,临床医学不低于80分。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总分按学科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办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情况、外国语听说读等能力测试、申请的材料等进行考核。复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名单。见附件“南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4. 复试时间、地点。
日期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2015年 3月30日 (周一) |
专业课考试 |
08:30-11:30 |
南通大学主校区JX 7-210 |
综合面试 |
14: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主校区12-604 |
|
14:30- |
基础医学:启秀校区教学楼7楼第一会议室 临床医学:启秀校区教学楼7楼第二会议室 |
5.复试体检。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带一寸标准近照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盖章,否则,体检无效)。体检时间、地点请有关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6.相关费用。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50元/生)等均自行解决。
二、录取工作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
2.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与学院联系,领取定向生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3.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7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特此通告。
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单位:南通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513-85012881(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研究生院:0513-85012090(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电子信箱:jwjc@ntu.edu.cn。
南 通大学研究生院
南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以专业名称及考生编号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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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名称 | 考生编号 | 姓名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5108100101 | 郭莉莉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5108100202 | 金丽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5108100304 | 盛苏英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5108100305 | 张旭东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103045108100406 | 申红明 |
基础医学 | 103045110010107 | 钱天梅 |
基础医学 | 103045110010109 | 朱昌来 |
基础医学 | 103045110010210 | 巫荣华 |
基础医学 | 103045110010212 | 沈筠恬 |
基础医学 | 103045110010313 | 王丹 |
基础医学 | 103045110010415 | 周艳 |
基础医学 | 103045110010416 | 靳娜娜 |
临床医学 | 103045110020419 | 刘鹏 |
临床医学 | 103045110020420 | 沈加兵 |
临床医学 | 103045110021021 | 吴亚芳 |
临床医学 | 103045110021022 | 黄龑 |
临床医学 | 103045110021025 | 徐骏飞 |
临床医学 | 103045110021026 | 叶俊 |
临床医学 | 103045110021027 | 朱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