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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告

南通大学 /2014-01-03

为做好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今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2.复试办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 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政治觉悟的考核。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等问题参见《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复 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

    对于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或为西部地区单位推荐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以及为省内高校、中等学校作为师资定 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初试成绩符合上级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考生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报省考试 院审核通过后,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 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3.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招生学院(系、所)、学校纪委联合确定,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系、所)确定。请有关考生及时与招生学院(系、所)联系,并留心招生学院(系、所)网页。

    4.复试验证与成绩核查。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系、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成绩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四、六级证 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 认证证明。未通过招生学院(系、所)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体检。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带一寸标准近照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盖章,否则,体检无效)。体检时间、地点请有关考生留意我校各招生学院(系、所)通知。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6.相关费用。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80元/生)、体检费(50元/生)等均自行解决。

    二、录取工作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政审表考生在网上下载后,寄到所在学院)。

    2.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与学院联系,领取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3.调剂录取。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转出的考生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

    1)校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专业参加复试。

    2)校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转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报考我校相关调剂专业,请保持与我校相关招生学院(系、所、室)的联系。转出: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高校参加复试。

    4.保留入学资格。鉴于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属于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我校除留校师资、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

    5.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特此通告。

    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单位:南通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513-85012881(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研究生处:0513-85012093(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电子信箱:jwjc@ntu.edu.cn

                                             

                                  南通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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