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
1 .复试分数线。今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 "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 的原则,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2 .复试办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政治觉悟的考核。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等问题参见《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复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
3 .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招生学院(系、所)、学校纪委联合确定 ,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系、所)确定。 请有关考生及时与招生学院(系、所)联系,并留心招生学院(系、所)或 研究生处网页。
4 、复试验证与成绩核查。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系、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成绩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未通过招生学院(系、所)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 .复试体检。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带一寸标准近照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盖章,否则,体检无效)。体检时间、地点请有关考生留意我校各招生学院(系、所)通知或研究生处网页。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6 .相关费用 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 80 元 / 生)、体检费( 50 元 / 生)等一律由考生自行解决。
二、录取工作
1 . 调档政审。 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
2 .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请考生复试时自我准备 2 个标准信封,写明本人姓名、地址后在复试验证时及时交给各招生学院(系、所)验证老师(用于考生接收入学通知书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自筹经费协议书或调档函)。
3 .调剂录取。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转出的考生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
1 )校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 (a) 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b) 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专业参加复试。
2 )校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 (a) 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b) 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 转入: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调剂申请表填写后发至研招办,然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yz.chsi.com.cn) 报考我校相关调剂专业,请保持与我校研招办的联系。 转出: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高校参加复试。
4 .保留入学资格。鉴于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属于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我校除留校师资、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
5 .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 6 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 .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三、监督机制
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处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各院(系、所)的工作,以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学校设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 85012062 , 85012090 ),以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
特此通告。
南通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 201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 ( 教育部 )
附件 2 : 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附件 3 :南通大学各招生学院(系、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