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3
全国统考报考须知
一、招生专业
国防经济、计算机应用技术、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应用化学、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系统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军事运筹学、作战指挥学、军事后勤学与军事装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作战指挥学专业只招收大学本科毕业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男性军队在职干部;军事后勤学与军事装备学专业只招收军队院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大学本科毕业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军队在职干部;其它十个专业招收军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军队在职干部,以上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大专学历。
4.地方考生招生对象仅限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招收地方在职人员和地方高校委培生。招生专业仅限部队信息化建设急需的七个工学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应用化学、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系统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具有学士学位,录取时年龄在24周岁以下(
三、在校期间待遇
地方考生被我院录取为计划内研究生并经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核批准入伍,入学后复查复试合格者,三个月内即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成为解放军空军军官,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军队考生实行定向培养。
四、考生报名后可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函购复习资料和参考书。
五、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的应试科目、通讯地址必须填写清楚,并注明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寄发准考证、考试成绩单和录取通知书等。
2.全国统一报名要求(报名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