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保中心负责人针对本次大病互助基金的申报情况,以及在申报、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本次共收到我校40位教职工的大病互助基金申报材料,针对申报材料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终决定依据《常州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说明,对符合大病互助基金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进行补助。
会议一致认为,教职工大病互助管理委员会一定要遵循《常州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初衷和原则,将好事做好,真正帮到有需要的教职工,将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通讯员/倪晓红 编辑/庄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