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根据《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要求,对相关二级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核销管理、实验气体管理以及重点场所和设施等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前期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学院、科研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复查。此外,学校对于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也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程序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并对排查出的风险防控内容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督查,要求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监督、使用及台帐记录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实验室应急处置工作。希望通过学院和部门的分工协作,共同创造和保障良好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环境,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无事故。(通讯员 周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