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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常州大学 /2014-01-14

 常州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学位〔2011〕13号)、《关于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1〕55号)、《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4号)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光伏材料与器件产业化制造技术》自2013年开始招收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为 适应我国光伏领域快速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光伏材料与器件产业化制造技术”博士研究生,把人才培养与产业急需有机结合,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 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3-5年

三、招生规模:2人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相关学科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同等学力人员除符合上述1~5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7.在科研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或在其它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经审核批准。

8.应届硕士生,报名前须征得硕士学习单位同意。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因调档和协议等问题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报名

1、报名方式:

请各位考生登陆我校研究部网页,进入下载专区的招生就业下载并填写《常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2013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向我校研招办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③获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开学报到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审核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费250元人民币(同等学力考生缴纳报名费500元)。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是2013年5月31上午8:30-11:30。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总分共300分。笔试科目为:

⒈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免试); ⒉英语;⒊业务课二门;

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外语口语、专业知识等。复试在笔试结束后即可进行,具体时间请向研究生部研招办咨询。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和身体状况等综合条件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

八、学习期间待遇

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或协议执行。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其他毕业生原则上推荐到能源管理部门、光伏产业和研究机构工作。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92;   单位名称:常州大学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路1号;邮政编码:213164

学校主页:http://www.cczu.edu.cn/

联系部门:常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mail:yzb@cczu.edu.cn

部门主页:http://gs.cczu.edu.cn/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9-8633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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