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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 /2014-06-03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保障2014年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专家组,负责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工作。

2、对各专业复试工作组的成员进行复试纪律、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3、制定复试面试、外语口语评分办法。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主要内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落款日期截止2013年11月15日)、身

份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单独考试人员还要审核工作年限;)

3、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成人应届学生证或本科结业证)、身份证;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

复试包括笔试、外语听力(研究生院组织)、面试(含外语口语)三部分。

1、笔试方式及成绩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命题以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的

能力为原则。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按照2014年招生目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命题。时间为29日晚上18:30-20:30,由学院组织安排,考试地点另定;

2、外语听力测试及成绩

外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

3、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满分2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和发展潜力,对学习成绩、证书、发表论文等证明自己业绩和能力的材料进行检查,对专业知识的系统性、从事科研的能力进行考察。同时对外语口语进行单独测试。

四、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时除须提供研究生院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 交 材 料

份 数

备  注

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教务或档案部门公章)

1

复印件

发表的文章、获得奖励的社会实践报告等

1

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获奖等)

1套

考生认为有助于专家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1套

五、录取的方式

1、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的类型由初试、笔试、外语听力、面试四方面的成绩决定,报研究生院审批。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录取类别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报到时间:2014年3月29日13:00—16:00,地点:管理楼320。

2、面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8:00,地点管理楼215(先集中再分组复试)。

3、体检时间:2014年3月30日-3月31日,考生报到时缴纳复试费、体检费,签领体检表并贴照片加盖学院公章。

4、免试推荐生和本年度申请入学的往年保留资格生不参加复试。

5、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办法》执行(请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内查看)。

6、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

 7、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管理楼319)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电话:025—83786841; 联系人:  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章)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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