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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 /2014-06-03

  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

由研究生院公布的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并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单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调剂生的复试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于4月10日左右进行(具体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二、复试内容与方法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100分+外语100分(听力50分、口语50分)+面试200分三个部分,满分400分。其中:

1、外语听力: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在专业课笔试前先安排外语听力考试,满分为50分;

3、笔试:笔试科目按照《河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确定,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科目

学科专业

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

备注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01自然地理学

02人文地理学

929地理信息系统

 

 

 

 

 

 

 

    2014年

3月29日

 

18:00-18:20

外语听力测试

 

18:30-20:30

专业课笔试

 

 

 

 

 

 

 

 

 

考试地点届时见通知

 

 

 

 

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930遥感原理与应用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740工程物探学或922 工程地质学

任选一门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918工程测量学

 

摄影测量与遥感

919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919摄影测量与遥感

 

01地球化学

988同位素地质学或987环境科学

任选一门

02构造地质学

986地球物理学或921水文地质学

任选一门

测绘工程(专业学位)

918工程测量学或919摄影测量与遥感

任选一门

地质工程(专业学位)

921 水文地质学或922 工程地质学

任选一门

注: 1、所有考生在选择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时,所选科目不得与入学考试中初试科目相同。

    2、所有考生于2014年3月29日下午13:00——15:00在河海大学科学馆11楼报到,考生报到时请携带学校通知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以及其它反映个人特长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务必确认核对专业课笔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3、口语测试: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进行,满分为50分;

4、面试: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进行,满分为200分。

面试专家将参照学院制定的赋分标准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三、面试时间

学科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

地理学

2014.3.31.上午09:00

科学馆主楼1107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2014.3.30.上午08:30

科学馆主楼611

 

复试分组情况

届时见通知

地质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2014.3.30.下午14:00

科学馆主楼311

复试分组情况

届时见通知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科学馆主楼1110

测绘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2014.3.31.上午09:00

科学馆主楼311

 

地质学

2014.3.30.上午09:00

科学馆主楼1107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面试及格分数为120分)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2、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院(系)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程序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①笔试成绩不合格;②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不及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六、其它:

1、考生要认真阅读和正确理解河海大学2014年关于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政策和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通告。

2、考生参加复试时请认真填写复试情况表,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3、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政策和方法执行。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本科生教务办公室(科学馆1113 室)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电话:025—83787242

联 系 人:王老师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公章)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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