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保障2013年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专家组,负责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工作。
2、对各专业复试工作组的成员进行复试纪律、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3、制定复试面试、外语口语评分办法。
二、复试内容及成绩
复试包括笔试、外语听力(研究生院组织)、面试(含外语口语)三部分。
1、笔试方式及成绩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命题以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为原则。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按照2013年招生目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命题。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2、外语听力测试及成绩
外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
3、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满分15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和发展潜力,对学习成绩、证书、发表论文等证明自己业绩和能力的材料进行检查,对专业知识的系统性、从事科研的能力进行考察。同时对外语口语进行单独测试。
三、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时除须提供研究生院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 交 材 料
|
份 数
|
备 注
|
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教务或档案部门公章)
|
1
|
复印件
|
发表的文章、获得奖励的社会实践报告等
|
1
|
|
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获奖等)
|
1套
|
|
考生认为有助于专家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
1套
|
四、录取的方式
1、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的类型由初试、笔试、外语听力、面试四方面的成绩决定,报研究生院审批。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录取类别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报到时间:2013年4月9日13:00—16:00,地点:老管理楼320。
2、面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8:30,地点报到时通知。
3、体检时间:2013年4月10日-4月11日,考生报到时缴纳复试费、签领体检表并贴照片加盖学院公章。
4、免试推荐生和本年度申请入学的往年保留资格生不参加复试。
5、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办法》执行(请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内查看)。
6、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章)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