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环境学院
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主要内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落款日期截止2012年11月15日)、身份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单独考试人员还要审核工作年限)
3、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成人应届学生证或本科结业证)、身份证
二、复试方法:
1、外语听力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统一安排,与专业课笔试同步进行,(即在笔试前先安排外语听力考试),满分为50分;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环境学院组织安排、考试地点另定;
3、口语测试及面试,满分为150分。由环境学院各学科组织进行。
三、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按河海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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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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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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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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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控制工程及环境系统规划管理
2.环境生物学、环境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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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选择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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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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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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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和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外语口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
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试材料1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各类获奖证书或奖状
2、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
3、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或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四、复试日程与地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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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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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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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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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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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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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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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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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馆408
环境学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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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按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带齐相关材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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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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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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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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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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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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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考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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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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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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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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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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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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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馆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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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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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馆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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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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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馆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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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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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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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馆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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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院(系)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六、录取:
1、严格按照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排序,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向研究生院报送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满足下列其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①笔试成绩不合格;②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不及格。
2、研究生录取后,学校根据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新生的基本奖学金。
七、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请查看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环境学院办公室(水利馆405)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电话:025—83786697; 联系人: 张老师
环境学院(公章)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