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河海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河海大学 /2008-07-13

 

 

 

     

 

 

河海校科教〔200821

───────────────────

 

关于颁布《河海大学2008年招收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认真做好我校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订并颁布《河海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请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订适合专业特点的复试录取细则,做好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附件:河海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研究生 复试 录取 办法 通知

  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4月8印发 

 录入:刘长清     校对:徐军海

 

附件:

河海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1. 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招生工作重心转移到更加注重提高质量上来,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

2. 继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促进不同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统筹学科专业生源、培养条件及就业情况,实行按需招生。

3. 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尤其要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要着力开展对研究生导师的培训工作,提高其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4.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组织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领导、院(系)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并统筹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院(系)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系)领导担任,成员中应包括教师代表,并配备秘书一名。各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系)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可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建若干个,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同一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明确并统一各小组的考核环节和考核标准。

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按时报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纪检、监察部门、有研究生指导经验的教师和熟悉招生工作的管理人员成立复试巡视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检查。

 (二)工作职责

1.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实施细则的制订、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划定、调剂生及线下生的复试资格审定;负责对各学院(系)研究生主管领导和秘书进行培训;监督各学院(系)复试录取实施过程,审核上报所有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复议申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声誉;确定并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

2. 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系)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负责审核专业复试细则,并按时将电子文档交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上网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确定的复试名单(一般按照专业拟录统考人数的1.2倍确定)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建议录取人员名单(含国家计划及奖学金等级)。

 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纪律、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质量。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复试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如不属于复试教师的,不参与专家小组的考核意见。

按照教育部初试自命题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保管、保密工作和考试、评卷以及复试记录等工作,并以各学院(系)为单位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毕业离校为止,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对要求转出的材料要做好记录。

对本学院(系)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要负责对其提供书面说明,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解决。

确定专人负责对本学院(系)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负责组织外语听力的考务工作。资格审核主要内容:(1)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学生证、身份证、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准考证;(2)往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本科毕业证(落款日期截止20071115日有效)、身份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成绩单、准考证;(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交验大专毕业证(成人应届学生证、或本科结业证)、身份证、准考证。(4)对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还要审核考生的工作年限要求。对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有疑问的要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调查或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查证。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负责制定本专业复试细则,明确笔试的题型结构、评分标准并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明确面试(含外语口语)方法、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面试、评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署名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关于招生计划和专业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结合我校各专业生源和培养条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附表1)及招生计划(附表2)。

四、关于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

(一)复试方式和内容

1. 复试人数一般按招收统考生计划的120%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由研究生院按照分数线确定,调剂人选由学院(系)根据研究生院的指导性意见制定原则在研究生院所审核具备基本分数要求资格的考生中确定。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2. 复试包括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面试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2小时;外语听力成绩满分为50分;口语测试及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每生面试总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条件许可的学院或专业可单独安排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纳入面试考核内容。各专业应从选拔创新人才的高度,制定合适的复试选拔方式。复试中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3. 笔试试卷必须有明确的赋分标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笔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外语听力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院(系)准备放音设备,保证放音质量;口语测试及面试要制定详细的提纲,明确赋分标准,精心设计面试题目,并在《河海大学2008年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表4)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各学院(系)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关于调剂复试

1. 调剂原则

在学科门类相同(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于教育部规定的34所自划线院校的理学考生可申请转入我校工学专业,理学的生物学考生可申请转入农学专业)、专业及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为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时,考试科目应含统考数学或招生单位的理学门类自命题数学),且考生统考成绩在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门类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进行相应的专业调剂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出照顾专业,必须达到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门类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生源不足11.2的专业、学校发展所需学科或交叉学科专业。调入时遵循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生源优先及优质生源优先的原则。

在统考招生计划与上线人数11范围内的一志愿专业上线考生不允许调剂转出,差额复试后,如未被录取,可申请进入二次调剂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外录取。第一志愿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统考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

未被MBA专业录取的上线联考生不得转至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他学科的统考生、单考生也不得转至MBA专业录取。

2. 调剂方法

校内调剂:在满足调剂原则的要求下,登录河海大学2008年研究生申请调剂网上登记系统填写志愿(截止45日未登记的可直接到调入院系填写《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校内)》(附表5))。经学校批准后,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校际调剂:在满足调剂原则的要求下,登录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填写志愿。经学校批准后,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必须选择接受待录取。在网上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3. 调剂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所确定的专业招生计划,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生源充足专业的计划可在本院(系)总计划内进行调整,确需增加计划的可由院(系)提出申请。

(三)关于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参加单独考试的复试名单根据我校单独划定的分数线确定,其复试办法参照统考生进行。

(四)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

达到统考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见招生目录及研究生院网站。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办法同非同等学力统考考生。

(五)关于统考(联考)线下生的复试

学校接受少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统考线下生的复试申请:初试成绩略低于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才能的考生;或学科专业报考生源人数不足、学校发展所需学科或交叉学科,以及国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河海大学合作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省内高校、中等学校委托培养的考生。委培考生申请时需提交委托培养函。

除西部地区单位推荐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以及为省内高校、中等学校作为师资委托培养的考生外,复试、录取的其他线下生总分原则上不得低于教育部分数线,单科一般在教育部分数线下5分以内。所有统考线下生原则上不能同时降单科分数和总分,如教育部和江苏省考试院另有明确规定,则遵照执行。

MBA联考”线下生申请复试的条件和录取人数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线下生复试的申请程序:

1. 个人填写《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线下生复试申请表》(附表6),由两名本学科专家(副教授以上)推荐;

2. 经专业所在学科、学院(系)同意,报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复试;

3.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拟录取公示。

4. 报省招办批准,正式录取。

(六)特殊考生和特殊专业的复试

1. 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报考登记表中民族栏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更改无效。

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硕士生。教育部规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名单已在yz.chsi.com.cn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应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参加过教育部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的考生,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关于推荐免试生的复试

由于推荐免试生已经过复试,学校对其复试不作必需要求。各学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规定。

(八)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九)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含笔试)。

五、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

(一)录取程序

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校外调剂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站上的“待录取”状态得到考生本人确认后生效。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线下生的复试录取须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决定。

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在录取前必须按照《河海大学2008级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的设置与评定原则及培养费缴纳办法》(河海校财[2007]57号)签订自筹、委培协议执行。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56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录取计划

各学科专业按招生计划录取,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

学校拟用部分国家计划用于优质生源的调剂。用于优质生源调剂的国家计划分为优质生源调剂国家计划①和优质生源调剂国家计划②。优质生源调剂国家计划①的申请对象为本科毕业学校属于《关于确定我校研究生优质生源学校的通知》(河海研[2007]48号)中所列范围,且初试成绩总分高于该专业一志愿国家计划录取考生中初试成绩最低考生的成绩10分。优质生源调剂国家计划②的申请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于教育部批准的研究生院高校或“985”高校(不含本校,不含民办二级学院、专转本毕业生),且一志愿报考学校为教育部规定的34所自划线院校,总分高于我校相应专业分数线20分。

学院对于符合申请优质生源调剂国家计划②的考生,在所属专业招生计划或国家计划不足时,可另行申请,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追加相应计划。

各院(系)负责对有资格申请国家计划的考生进行认真审核、复试,在所下达的国家计划内提出建议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线下生、增招计划录取的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和MBA考生均录取为自筹或委培计划。

各院(系)应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对每位考生必须在确定指导教师的指导意向后才能提出录取建议,同时要合理安排各指导教师的学生数和拟以国家计划录取的学生数,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在同一学科安排的拟以国家计划录取的学生(含推荐免试生)总数不超过2人。同时,各专业要合理安排合作院系、培养基地及外聘导师的录取计划。

国家计划中学科、学者计划及院系自主计划原则上只用于有攻读博士学位意向的考生。具体管理办法由相关学科制定,并在复试之前公示。国家计划中基地计划只用于基地培养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于复试前公布培养基地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申请基地计划的考生均可享受一等奖学金,优秀者可申请特等奖学金。申请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基地培养办公室签订协议,违约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为国家计划的非定向考生,若需在职攻读,必须改为单位委托培养。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体格检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学校对拟录取考生政审时,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考生必须出具二级甲等医院或河海大学校医院的体检证明,所有新生入学时进行统一的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见《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附表3)。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复试工作

2008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各学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加强本学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

1. 各学院(系)、学科要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和进度要求进行复试,按时间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以保证未进入拟录取名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有更多机会参与调剂。

2.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按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

3.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83786276(校纪委)、83787385(研招办)、83787378(研究生院)。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表:1.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计划

  3.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4.河海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略)

  5.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校内)(略)

  6.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线下生复试申请表(略)

 

  

  

    

    

   

 

 

 

 

 

 

    

    

 

 

 


附表1

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基

本要求

 

哲学[01]

41

62

29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最低要求为合格。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农业工程[082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交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证明及核验身份证原件)。

 

经济学[02]

54

81

335

法学[03]

53

80

330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

49

147

310

文学[05]

57

86

350

理学[07]

47

71

300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及以下专业)

44

66

300

岩土工程(081401

320

结构工程(081402

340

市政工程(081403

340

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

325

农学[09]

39

59

275

管理学[12](不含MBA

54

81

330

体育学[0403]

42

126

295

照顾专业(不含以下专业)

39

59

285

水工结构工程(081503

330

水利水电工程(081504

34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81505

32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管理(081526

325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

33

50

260

MBA[120280]

54

108

175

单考(不含海军计划)

40

60

260

单考(海军计划)

总分不低于20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总分不低于240









附表2

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及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计划

推免人数

统考计划

国家计划最大限额数(特、一等奖数)

院系自主国家计划

优质生源调剂计划②

其中

特等奖

一志愿计划

优质生源调剂计划①

学科计划

学者计划

小计

基地补充计划

水文水资源学院

 

170

50

120

10

29

1

7

3

40

 

5

 

地理学

070500

30

7

23

2

6

 

 

 

6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1

105

30

75

6

17

 

5

3

25

生态水利学●★

081520

20

9

11

1

3

1

1

 

5

城市水务●★

081521

15

4

11

1

3

 

1

 

4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

 

186

58

128

10

32

5

10

3

50

 

6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0704

16

5

11

1

2

2

0

 

4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081502

40

13

27

1

6

2

2

 

10

水工结构工程☆●

081503

70

20

50

4

12

 

4

3

19

水利水电工程☆●

081504

30

12

18

2

6

 

2

 

8

水灾害与水安全●★

081523

15

4

11

1

3

1

1

 

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管理●★

081526

15

4

11

1

3

 

1

 

4

交通学院、海洋学院

 

143

49

94

7

21

5

6

1

33

 

4

 

物理海洋学▲●

070701

20

7

13

1

2

2

1

 

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81505

83

32

51

4

13

 

4

1

18

海岸带资源与环境●★

081522

15

5

10

1

2

1

1

 

4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82303

25

5

20

1

4

2

0

 

6

土木工程学院

 

296

89

207

13

47

12

13

2

74

 

9

 

力学☆●

080100

60

16

44

1

9

7

3

1

20

岩土工程☆●

081401

86

27

59

4

14

 

4

1

19

结构工程▲●

081402

35

17

18

2

5

 

1

 

6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5

20

6

14

1

3

2

1

 

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1406

10

3

7

1

2

 

1

 

3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600

40

9

31

2

7

 

1

 

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00

45

11

34

2

7

3

2

 

1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75

19

56

4

13

0

3

0

16

 

2

 

市政工程●

081403

15

3

12

1

3

 

1

 

4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60

16

44

3

10

 

2

 

12

电气工程学院

 

127

35

92

7

22

8

1

0

31

 

4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0402

10

2

8

1

2

1

0

 

3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802

60

16

44

2

9

5

1

 

15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80804

12

3

9

1

2

1

0

 

3

电路与系统

080902

15

4

11

1

3

1

0

 

4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1

30

10

20

2

6

 

0

 

6

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

 

118

37

81

5

16

8

3

0

27

 

4

 

信号与信息处理

081002

30

10

20

2

5

 

0

 

5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1104

20

4

16

1

2

3

0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0

68

23

45

2

9

5

3

 

17

商学院

 

363

65

298

6

24

14

5

1

44

 

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06

5

1

4

0

0

1

0

 

1

应用经济学

020200

45

14

31

1

7

5

0

 

12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55

21

34

2

7

3

2

1

13

工商管理▲●

120200

66

26

40

2

8

4

3

 

15

工商管理硕士(MBA

120280

180

 

180

 

0

0

0

 

0

情报学

120502

12

3

9

1

2

1

0

 

3

公共管理学院

 

182

34

148

14

31

15

3

0

49

 

6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0101

10

 

10

1

2

2

0

 

4

伦理学

010105

5

 

5

1

1

1

0

 

2

科学技术哲学

010108

10

 

10

1

2

1

0

 

3

政治学

030200

10

2

8

1

2

1

0

 

3

社会学●

030300

28

8

20

2

5

 

1

 

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8

 

8

0

0

2

1

 

3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12

3

9

1

2

1

1

 

4

高等教育学

040106

18

4

14

1

3

2

0

 

5

应用心理学

040203

10

2

8

1

2

 

0

 

2

文艺学

050101

8

 

8

0

0

2

0

 

2

传播学

050302

15

3

12

1

3

1

0

 

4

行政管理

120401

38

7

31

2

7

 

0

 

7

社会保障

120404

5

3

2

1

1

1

0

 

2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5

2

3

1

1

1

0

 

2

理学院

 

40

7

33

2

6

3

1

0

10

 

1

 

数学

070100

30

4

26

2

6

1

0

 

7

凝聚态物理

070205

5

1

4

0

0

1

0

 

1

水系统科学●★

081527

5

2

3

0

0

1

1

 

2

外国语学院

 

30

8

22

2

5

0

0

0

5

 

1

 

英语语言文学

050201

30

8

22

2

5

 

0

 

5

机电工程学院

 

67

15

52

2

11

8

2

0

21

 

2

 

机械工程

080200

47

11

36

1

7

6

2

 

15

材料加工工程

080503

20

4

16

1

4

2

0

 

6

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常州)

 

53

14

39

2

7

7

0

0

14

 

2

 

通信与信息系统

081001

38

10

28

1

5

5

0

 

10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2

15

4

11

1

2

2

0

 

4

农业工程学院

 

52

12

40

4

7

3

1

1

12

 

2

 

农业水土工程●

082802

32

9

23

2

5

 

1

1

7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803

12

3

9

1

1

2

0

 

3

土壤学

090301

8

 

8

1

1

1

0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5

9

26

1

3

4

1

1

9

 

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1

5

1

4

0

0

1

0

 

1

材料学

080502

20

5

15

1

3

2

0

1

6

土木工程材料●★

081420

10

3

7

0

0

1

1

 

2

法学院

 

45

14

31

3

7

3

0

0

10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3

10

4

6

1

2

1

0

 

3

民商法学

030105

15

5

10

1

2

0

0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8

20

5

15

1

3

2

0

 

5

体育系

 

6

0

6

1

1

1

0

0

2

 

1

 

体育教育与训练学

040303

6

 

6

1

1

1

0

 

2

合计

 

1988

515

1473

93

282

97

56

12

447

50

57

20

备注:

1、优质生源调剂计划的使用办法详见文件的第五款第二条, 且优质生源调剂计划①只用于一等奖学金。

2、学科、学者计划、院系自主计划原则上只用于有攻读博士学位意向的考生,其中学者计划只用于院士或****接收录取的考生。

3、基地计划基地培养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于复试前公布培养基地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申请基地计划的考生均可享受一等奖学金,优秀者可申请特等奖学金。申请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基地培养办公室签订协议,违约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4、院系自主国家计划的使用方法由学院、系制定,且只用于一等奖学金,如有特殊情况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5、特等奖计划为最大限额数,评定原则严格按照《河海大学2008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设置与评定原则及培养费缴纳办法》(河海校财[2007]57号)执行。

 


附表3

河海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工作内容

单位或地点

备 注

314

45

 

接受、审核、确定第一批调剂申请

研究生院

各学院(系)

51200我校调剂系统截止申请

47

上午10:00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校办一楼会议室

 

47

下午2:00

召开学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研究生教学楼会议室

 

48

49

 

公布复试录取办法

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

研究生院

 

410

 

确定各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制定专业复试细则,以及调剂复试名单,报学校审核

各学院(系)

各学院须于4101200前报研究生院

411

 

审核并公布专业复试细则

 

各学院(系)、

研究生院

4111730前上网

413

 

各院系完成复试小组成员培训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截止线下生复试申请

各学院(系)

研究生院

15:00起同等学力考生报到,线下生复试申请须于413前报研究生院(须完备手续)

414

8:30-11: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研究生新教学楼

考生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14:00-17:00

416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学院报到、发确认身份的体检表

复试费到研究生教学楼一楼(其他工作时间到财务处)缴纳

 

各学院(系)指定地点

收取复试费,学院(系)审查考生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等,通知考生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416

18:30-1850

听力测试

校本部

考场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及院系通知

19:00-2100

专业课笔试

416

418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面试

 

各学院(系)指定地点

18日复试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院系

421

 

公示各学院(系)建议录取名单

接受考生复议申请

各学院(系)

各学院须于4181700前报研究生院;接受复议申请时间自公示起24小时内

418

422

 

接受、审核、确定二次调剂申请

研究生院

各学院(系)

4221700截止二次调剂申请

422

 

公布二次调剂复试名单

研究生院

 

422

424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425

 

公布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426

427

 

组织二次调剂生的复试

各学院(系)

 

428

430

 

公示拟录取名单

接受考生复议申请

研究生院

接受复议申请时间自公示起24小时内

57

59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上报拟录取名单

 

 

 

相关话题/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