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校政[2006] 42号文《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我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复试人员:
1、由研究生院公布的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单考生、调剂生);
2、免推生、保送生不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法:
分外语听力+笔试+口语测试及面试三部分。其中:
1、外语听力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统一安排,与专业课笔试同步进行,(即在笔试前先安排外语听力考试),满分为50分;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由材料系组织安排、考试地点另定。
3、口语测试及面试,满分为100分。由系组织进行。
三、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按河海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
学科专业 | 复试科目 | 试卷所占比例 |
材料学 | 工程材料、现代测试分析方法 | 任选一门 |
土木工程材料 | 工程材料、现代测试分析方法 | 任选一门 |
2、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外语口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发展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知识结构(40分)包括以下几方面:
1)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
(2)外语水平(10分)包括以下几方面:
1)听力
2)口语
(3)综合能力(30分)包括以下几方面:
1)科研能力
2)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20分)
注重口头表达及相关素质的考核。
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2)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
3)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证、各类竞赛奖等)
四、录取:
1、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经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向研究生院报送建议录取名单。
2、招录计划有国家统筹和自筹两种,其中自筹分学校自筹(由学校出资)和个人自筹(自费),考生面试时须选择录取方式。
五、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请查看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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