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选拔直博生优质生源,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4]5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推荐免试直博生综合考核细则。
一、综合考核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直博生选拔质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二、综合考核组织管理
推荐免试直博生综合考核在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三、综合考核对象、内容
(一)综合考核对象
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直博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申请直博的推免生须参加申请专业所属学院组织的学科专业复试(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及安排)。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潜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报到(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报到时间:2014年10月7日(周二)下午1:30—1:50
报到地点:闻天馆104
(二)抽签:提前10分钟到报到地点抽签。
(三)专家考核:2014年10月7日(周二)下午2:00—5:00
考核地点:闻天馆105
五、录取及奖学金
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录取。
奖学金评定参照《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科教[2014]45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
1、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生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83786018(校纪委)、83787385、83786303(研究生院)。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