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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学位拟录取名单公示的重要通知

中国药科大学 /2013-12-15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校研[2013]04号),我校已基本完成科学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现将已完成的部分学科(专业)拟录取科学学位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名单将陆续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4月7日——4月12日;联系电话:025-86185281;电子信箱:ydyzb24@163.com 。

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自费)”的考生,请在我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好《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于4月30日前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寄送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98,只接收EMS寄件)。

录取导师相关信息请于4月8日上午9:00后在硕士生复试录取系统中(http://202.119.187.66:8090/)查询。

 

研招办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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