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热烈欢迎广大报考生报考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2017年我校拟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70名左右(包括本校硕博连读生、公开招考生和“申请-审核制”考生)。
二、招生方式:
1.公开招考
2.硕博连读:详见《延边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意见》及《延边大学关于2017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
3.申请-审核制:详见《延边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是已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6. 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 报考我校2017年博士生的所有考生(包括公开招考、本校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考生)均需在 2016年12月15日-2017年2月15日期间登录延边大学博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radms.ybu.edu.cn/bs.php)注册并报名。
二、注册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应在“注册”栏中申请一个合法账号,只有用此账号登录系统后,才可进行一系列操作。该账号具有唯一确定性。注册成功与否系统都将给出提示信息。如注册失败,请另行注册。
三、登录
考生须以所申请的账号登录,进行如下操作: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各项内容,在确定所输内容准确无误后,保存“报名信息表”,考生报考信息以此为准。
四、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前认真阅读延边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选拔方式
详见《延边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意见》及《延边大学关于2017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
(二)公开招考选拔方式
公开招考方式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阶段进行。
初试:
初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周六)
初试地点: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语初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准予参加复试。
复试:
复试时间:2017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初试结束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grad.ybu.edu.cn)请考生自行查询。
1﹒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两门业务课、外国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其中两门业务课考核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请详见“延边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gradms.ybu.edu.cn/zsml.php)
2﹒跨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时应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两门硕士生必修课程。
(三)“申请-审核制”
详见《延边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
六、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7年3月2日
地点: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新西大门西北侧办公楼411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
1、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2);
2、专家推荐书(须由两位专家分别推荐并密封、签名)(附件3);
3、科研情况统计表(附件4);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及复印件(封面及本人论文页面);
7、报名费180元。
注:1.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2.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7年3月9日 上午9:00-16:00
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新西大门西北侧办公楼411室)
复试时请携带准考证。
八、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均在延边大学博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布。
九、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所)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10000元/年。
十一、其它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敬请谅解。
2、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以获取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411室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3002
咨询电话:0433-2732079
传真号码:0433-2733240
监督电话:0433-273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