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 2010 年接收外校调剂硕士研究生相关说明 今年我校接收外校调剂考生工作主要分为缺额专业(学术型、专业学位)调剂和 “ 985工程 ”高校 调剂两个部分。具体说明如下: 一、缺额专业调剂要求 1. 调剂考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且未被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录取。 2.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 201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专业学位)中 B 类考生相同专业分数线的要求。 3. 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全国统考科目相同或基本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全国统考的三类数学及招生单位的理学自命题数学均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4. 调剂考生原则上应为“ 211 工程”高校毕业且报考“ 211 工程”高校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5. 缺额专业名称见附件 1 。 说明:同等条件下,本科第一学历为“ 985 工程 ”高校的考生优先考虑。 二、其他专业调剂要求 为了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将择优调剂部分“ 985 工程 ”高校毕业且报考“ 985 工程 ”高校及中科院系统科研机构的考生。经复试,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可减免部分或全额学费。具体调剂办法如下: (一)接收专业 我校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调剂。 (二)调剂要求 1. 考生须为 “985 ” 高校 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且同时报考“ 985 ”院校或中科院系统科研机构。 2. 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且未被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录取。 3. 初试成绩达到《 201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 B 类考生相同专业分数线要求。 三、调剂办理流程 1. 我校调剂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剂流程执行,考生须在 4 月 9 日 前 登录 中国研究 生 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填报调剂志愿,同时将填写完整的《 东北师范大学2010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寄送至申请调剂学院所,过期不予受理。各招生学院(所)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初审,确定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2. 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复试者,由各学院(所)在通知考生复试。 3. 考生通过复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由各学院(所)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 系统中进行确认,若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校将在 5 月初给调剂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调剂接收函》(邮寄地址以考生在报名系 统中填写的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初试试卷调入我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1 缺额调剂专业(学术型)
缺额调剂专业(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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