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2022年高等学校统计调查填报工作的相关内容,为做好我校对外开展培训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对外开展培训的单位。
二、填报内容
《对外开展培训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和《对外开展培训情况》(具体见附件1和2)。
三、填报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数据统计填报责任体系,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做好数据台账支撑。要认真学习《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见附件3)严防数据漏报、隐瞒和造假情况发生。
2.各相关单位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调查表,纸质版需有统计负责人、填报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同时请各单位留档保存。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相关单位在2022年10月11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415007014@qq.com。
2.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
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田家炳7楼716室)
联系人: 李艳杰
联系电话:85098873
附件:1.对外开展培训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
2.对外开展培训情况
3.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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