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编制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支出三年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分工
(一)基础信息维护
1.人员信息。归口部门: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维护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8月26日前暂按预计数填报)。人员信息包括住房改革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部门预算数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维护)。人员范围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人员、其他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实有人数等情况较上年发生较大变化的,要说明原因, 并提供证明文件。
2.资产信息。归口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维护截至 2022 年8月31日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资产存量台账(8月26日前暂按预计数填报)。
3.学生信息。归口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 2022 年 6 月底学生数据据实填报,应当与基础数据表填报的数据保持一致。待中央预算一体化系统开放后确定填报的相关信息。
(二)预算编报分工
1.项目库申报。归口部门:财务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项目申报文本在中央部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项目申报。
配合部门: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
2.预算编制(具体口径详见附件2)。
(1)明确资金来源、支出经济分类。归口部门:财务处。
(2)新增资产配置。归口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政府采购预算。归口部门: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三)特殊事项说明
1.2023年所有购置的设备、车辆、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均需要编制新增资产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资产分类必须细化到底级。
2.政府采购项目需填报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品目、预算金额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填报,全口径反映政府采购情况。
3.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依据、实施方案,均不超过 2000 字。项目绩效目标应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突出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等,项目绩效目标应明确、清晰,符合客观实际,不超过 1000 字。绩效指标要与绩效目标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分值(权重)合计为 90。绩效目标填报方法参考《教育部 2023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南(试行)》(附件3)。
4.预算填报要求暂按照教育部填报口径(附件2)编制,若财政部、教育部通知要求和一体化正式系统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将另行通知,请各部门及时关注。
二、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仔细阅读《教育部 2023 年部门预算“一上” 填报口径》,因本年首次使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预算且有时间节点要求,各部门报送的材料应全面、准确、完整,严格按以下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数据:
7月24日前,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和绩效目标,完成项目储备入库工作。
8月15日前,相关部门系统内提交其他预算信息。
财务处联系人:徐艳琦、刘英姿 电话:85099361
附件:1.教育部关于编制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22〕32号).pdf
2.教育部2023年部门预算“一上”填报口径.pdf
3.教育部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南(试行).pdf
东北师范大学预算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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