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四个奖种。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附件2)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提名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应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龄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相关详情见附件1。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6.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提名程序及要求
1.学院提名
请各学院于4月13日前将拟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汇总表(附件3,由于疫情原因可先报送电子版,待疫情结束后再报送纸字版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2.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项目组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4月15日起项目组凭学校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进行填写。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前报送书面提名书初稿,并填写提名意见,对所有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3.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均需在主要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见提名工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直接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4日17:00。
2.纸质材料报送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报送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附件5,选填),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联 系 人:孙艳辉 解 悦
联系电话:85099604
Email:sunyh891@nen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doc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docx
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5.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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