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19]2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术骨干为成员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规定》,组织本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副院长和系主任为成员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程序
确定、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资格进一步审查→抽签→交费→外语测试→专业课面试和笔试→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体检→确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三、复试比例、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 复试比例
参加复试学生人数约为招生录取人数120%。
(二)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本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位)专业考生可从《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控制系统》、《检测技术及仪表》、《微型计算机原理及接口技术》、《电路》五门科目中任选一门(同等学力考生五选三)参加测试,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可从《检测技术及仪表》、《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测控系统原理与设计》、《电路》四门科目中任选一门(同等学力考生四选三)参加测试,所选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2、面试
(1)专业面试。
(2)外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能力。
(3)面试时间约20分钟。
(三)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1)思想政治素质;
(2)品德表现。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的核定
1、参加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到。最终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45+初试成绩(满分100分)×0.55
2、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课程总成绩(满分500分)/5
3、复试成绩由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三个成绩相加得到。外语测试(2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和专业面试(80分)的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测试)/2.5
五、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携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盖章(注:需要在成绩单上加盖红章,复印章无效);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的五门以上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6、2019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政审表;
7、其它获奖及证明材料。
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2019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与以上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单上需贴免冠一吋近照1张。
8、免冠一吋近照2张
六、录取及其他说明
1、对提供虚假信息及在复试各环节中存在作弊现象的考生,经核实确认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在报名调剂的考生中择优选进复试名单,原则如下:报考同一院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初试分数择优选进复试名单;考生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成绩作为选进复试名单的重要依据;考生所有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其本科专业为自动化专业或与自动化联系紧密则优先选进复试名单;考生所有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按如下专业课考试科目顺序录取:《自动控制原理》、《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检测技术及仪表》、其他课程。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8、本院复试面试将分小组进行,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各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9、在复试初步录取名单公布日起一周内,为复议期,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人员进行复议。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64806195。
10、考生录取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
11、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自动化工程学院2019级研究生复试日程及地点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项 目 |
地点(老校区) |
备 注 |
2019年 3月27日 (周三) |
8:30--9:30 |
报到,核对通信地址 |
主教430学院会议室 |
资格审查,交费 申报复试科目 |
10:00--12:00 |
外语听力、口试 |
主教4楼 |
抽签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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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00 |
专业面试 |
主教4楼 |
抽签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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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
专业课笔试 |
主教3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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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2:00 |
同等学历笔试 |
主教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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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3月28日 (周四) |
8:00--10:00 |
体检 |
校医院 |
体检前空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