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考生单科和总分均需达到国家A类地区的分数线(报考同一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考生执行同一分数要求)。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电气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电气工程(085207)”专业的考生,初试总分需在344分以上(含344分)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会计(125300)”专业的考生,初试总分需在188分以上(含188分)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英语笔译(055101)”专业的考生,初试总分需在368分以上(含368分)可参加复试。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国家A类地区的分数线,均可参加复试。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35分(含2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15分(含1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0分(含40分)。
备注:各学院复试日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近期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所有复试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