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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级研究生复试办法及日程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4-16

根据我校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安排,结合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项目及方法

复试项目包括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相关专业复试科目中选择一门(同等学历考生需再加试一门课程,都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综合能力测试在本学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各选一门,从相应课程题库中抽取试题进行面试。

、最终成绩确定

1、参加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到。最终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5+初试成绩(满分100分)×0.5

2、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课程总成绩(满分500分)/5

3、复试成绩由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三个成绩相加得到。外语测试(2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和综合能力测试(80分)的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测试)/2.5 

4、对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加试一门专业课笔试,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两小时,试卷满分为150分,加试科目成绩必须大于90分方为合格。

三、复试录取工作
   1、复试结束后,按参加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排序,根据名额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折合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复试通过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应按要求尽快进行“网上确认”,并按录取工作程序进行,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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