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质量。根据《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办法。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1、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孙连坤 郑 爽
成员: 王 放 曹国丽 丁红枫 王新月
2、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曹国丽
成员:丁红枫 王新月
3、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 王 放
成员: 丁红枫 王新月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须符合《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与原则
1、复试原则:根据《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执行。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复试前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全体成员培训,并与学院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质量,对复试结果负责。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采取与考生面对面交谈的方式,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资格逐一审查。资格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资格审查时考生(含校内外调剂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4)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5)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均为同等学力考生)。
3、复试条件与资格认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和各专业招生名额等与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综合信息,拟定复试名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且初试成绩满足吉林大学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的校内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同时满足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非吉林大学的校外调剂考生应为国家“211”、“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8年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全国A类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复试方式: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5小时,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外语能力测试100分,其中听力4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面试60分。
5、复试内容:
⑴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⑶创新意识和能力。
⑷外语听说及应用能力。
⑸本学科以外知识的了解,及社会实践等表现情况。
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分数线,笔试为60分,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为120分,其中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招生考试总成绩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占60%,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占40%。
7、拟录取考生的确定
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8、复试的复议:
复试结果等信息经学院统计完成后,将于3月28日在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上公布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复试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三个工作日内申诉。
四、复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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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复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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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复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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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复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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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复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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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副教授或教授组成,组长由复试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要求每个复试小组要有秘书1名,秘书由教师担任,秘书对复试的全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记录,留档备查。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全部在场时方可进行复试,成绩有效,有一人不在场或临时离开复试现场均不能进行复试工作。
五、工作日程
1、3月16日—18日制订、公布复试工作办法。
2、3月20日—3月23日考生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复试时间:3月22日前完成,具体复试事宜电话逐一通知。
(2)校内外调剂我院考生复试:
3月22日上午8:00考生体检,资格审查;
3月22日下午1:30在新民校区体育馆四楼会议室进行笔试;
3月23日上午8:30开始,考生分组面试。具体分组情况和各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3月26日—3月27日复试信息整理,存档备案。
4、3月28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5、4月3日—4月10日,调档审查。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5619495
联系人:丁老师,王老师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