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考核,严谨规范开展复试工作,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坚持信息公开透明。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贾洪飞
工作小组副组长:孙恒
工作小组成员:魏海斌、李志慧、唐明、陈熔
工作小组秘书:麻吉河、裴峰
2、学院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择本学科专业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要求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
3、各专业对考核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规范操作,选拔得力的考务工作人员,做好复试的管理和组织工作。对复试过程和复试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要有书面记录及影音(或影像)资料,保存三年,以备质询和检查。
4、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做好书面记录,以备质询和检查。资格审查小组在在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实行监督机制,纪委书记全程参与。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外语成绩达到吉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合格线。
2、符合吉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现场确认时已提交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③2017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⑤往届毕业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⑥硕士学位论文一份。⑦应届考生学籍、往届考生学位认证报告。⑧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③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④未达到《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3、实行差额复试。上线考生人数达到招收计划120%的,按上线人数的120%参加复试;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20%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主要方式
(1)笔试:严格按2017年博士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两门业务课进行,笔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满分100分,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2、主要内容
1.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测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00—11:00,地点为南岭校区医院。
3、具体要求:
(1)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2)在复试过程中,复试教师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做与复试无关事情。
五、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关于录取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拟录取专业名单应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3、博士生录取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考生除外,具体要求见各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七、工作日程
3月22日—3月24日制订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确定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3月24日各系上报并公示本专业的复试办法和复试小组名单。
3月26日—4月8日各系组织复试。
4月18日各系上报并公示录取名单。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