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办法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平性,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及培养目标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研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及各二级学科点考试小组。
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及研究生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监督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副书记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接受各种复试工作中的申诉及投诉。
考试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考核工作,考试小组由本学科内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若本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人数较少或不足,也可以聘请包括博士生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其他教师组成。本学科教师的聘请依据教授、副教授的职称顺序。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报考要求;
(二)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并成绩符合当年合格线;
(三)所有硕博连读、考生须参加资格审查,硕博连读不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返回,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现场确认时已提交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2017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4.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往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考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往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一份。
7.学信网打印:应届考生学籍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位认证报告。
8.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与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符者。
4.未达到与《吉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条件者。
5.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求考生本人空腹并携带2寸彩色照片及体检费55元于3月30日至3月31日期间到前卫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四、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通过学校外语测试的考生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笔试加试、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
(一)专业外语文献翻译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三千字左右外文文献的阅读和翻译能力,考试时间为180 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可携带纸质外文字典参加考试,严禁携带任何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
(二)专业知识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两门考试科目进行考试,考试时间每科为180分钟,每科目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两个方面,其中:
1.专业课测试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以口试形式,采用“套题”抽签的方式进行。专业课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以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专业课测试满分为6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将重点考察学生对入学后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法的设计或设想,包括拟研究题目、研究现状述评、主要研究内容等。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为40分,其中综合能力面试30分,外语听说测试10分。
五、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笔试、面试考场,笔试按考场门口、黑板粘贴的坐序图入座,面试按考场门口粘贴的面试顺序单依次进入考场。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8日(周二)上午9:00
地点:东荣大厦A区808室。
2、专业外语文献翻译笔试:
时间:3月28日(周二)下午13:30-16:30
地点:资格审核现场发布考场地点。
3、专业知识笔试:
时间:3月29日(周三)上午8:30-11:30(专业课一)
3月29日(周三)下午13:30-16:30(专业课二)
地点:资格审核现场发布考场地点。
4. 综合面试:
时间:3月30日(周四)上午8:30(含英语口试)。
地点: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法经济学:东荣大厦814室。
世界经济:东荣大厦114室。
金融学:东荣大厦812室。
制度经济学:东荣大厦808室。
产业经济学:东荣大厦810室。
5.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往届有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迁移证明;
②往届无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由档案所在单位开具);
③应届考生(含硕博连读):提供所在院(系)学工办开具的无违纪、能正常毕业的证明,且应于7月1日前将档案调入我院审查。
6. 4月初公布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通知。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
4.专业外语文献翻译笔试、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及格线为60分,单科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可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监督小组上报领导小组做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
5.学院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信访邮箱:zhangqian@jlu.edu.cn,电话:0431-85168306,接访办公室:东荣大厦805室。
八、考试纪律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发布于本网站,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通知。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7027。
经济学院
20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