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与录取原则
1. 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照《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 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方向)进行复试。
4. 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复试办法,对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种分歧与争议。
组长:孙友宏 王爱民
成员:赵大军 王常明 陈晨 尹彪 白文翔 刘宝昌
(二)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爱民
成员:王常明 王慧娣 张志敏
(三)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王常明
成员:陈 晨 赵大军 张延军 王清 陈慧娥 彭枧明
秘书:王慧娣
二、复试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外语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2.符合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经过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复试。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2016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 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往届毕业考生提交考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硕士学位论文一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 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 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 未达到《吉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复试形式与内容
1. 笔试
(1)专业基础课,满分100分。
(2)专业课,满分100分。
(3)专业外语能力测试,满分30分。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笔试按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测试。
2. 面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7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
(二)相关要求与说明
1.考生须采用幻灯片PPT方式阐述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并回答复试专家的提问。考生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在30分钟左右。
3.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保存备查。
五、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计算
1.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2. 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二)推荐拟录取名单
1. 拟录取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排名确定。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 按学校规定计划严格控制拟录取考生中在职人员的比例。
3.没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及格线均为60分、专业外语笔试及格线为18分、综合面试的及格线为42分。
4.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安排
1. 3月29日:资格审查,体检
2. 3月30日:笔试,地点水工楼232
上午 8:30 - 11:30,专业基础课考试
下午13:00 - 16:00,专业课考试
下午16:15 - 17:15,专业外语考试
3. 3月31日上午8:30开始,综合面试,地点水工楼319会议室
4. 4月2日公布复试成绩。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