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奖学金的目的
为鼓励各行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管理者报考我院MBA,激励学生在MBA教育阶段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订《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新生奖学金实行办法》。
二、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满足条件的MBA学员。
(二)出现以下情况的MBA学员取消评选资格:
1.未如期报到、注册和缴纳学费者;
2. 违反考试纪律或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3. 违反其他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三、奖学金评奖标准
按照国考初试成绩排名:
获奖名称 |
获奖标准 |
奖金额度 |
获奖名额 |
一等奖学金
|
排名1 |
10000元
|
1名
|
二等奖学金
|
排名2-5 |
5000元 |
4名 |
三等奖学金 |
排名6-15
|
3000元 |
10名 |
四等奖学金 |
排名16-35
|
1000元 |
20名 |
合计 |
排名前35人 |
8万元 |
获奖人数35人 |
四、奖学金发放办法
学院将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学院将以代缴学费形式于第二学年将奖学金存入学生缴费账户。
本办法自2016级工商管理硕士(MBA)开始执行。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