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请详见附件。公示期:3月25日-3月30日。院内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考研报名系统重新填报志愿,填报的志愿以网上所公示的录取专业为准。
2.往届考生应在2016年4月15日前、应届考生应在7月4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及考生考察写实表(见附件)交至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荣 大厦803室)。其中有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还应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迁移证明》。《考生考察写实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基层单位填 写。
3.应届考生(不含推免生)须于4月15日前,提供由所在学院出具的学分修满可按期正常毕业的证明。
4.需要调档函的同学于4月8日前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荣803室)领取调档函。
5.档案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调入和户口迁移的考生,待9月份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办理。
7.为确保档案接收安全,请尽量亲自携带档案到我办提交或选择EMS或顺丰快递邮寄。
8.录取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请录取考生随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学院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经济学院
2016.03.25
接收档案学院(所)邮政编码:130012
接收档案学院(所)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803室
接收档案学院(所)名称: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接收档案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5167027